山东:为防油污染 鼓励船舶采用液化天然气

2015-12-17 21:32: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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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12月17日讯(记者 殷会丽)今天,山东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邀请省法制办、省交通厅有关负责同志解读《山东省航运污染防治办法》。据悉,明年3月1日《办法》实施将对京杭运河升级改造、运力结构调整带来积极影响

  据省交通运输厅港航局副局长刘长旭介绍,《办法》对船舶防污染改造和发展新能源船舶做了规定。《办法》规定,对不能满足防污染规定要求的现有船舶,应当进行船舶防污染结构和设备改造,设置油污水舱(柜)、垃圾收集箱、生活污水贮存或者无害化处理装置,鼓励新建、改建船舶采用液化天然气等新型能源。

  从去年开始,船舶生活污水防污染改造和鼓励新建船舶使用LNG能源两项工作已经全面开展,这项工作为该《办法》实施打下了基础,《办法》的实施又为船型标准化工作提供了保障。生活污水设施的改造可以实现生活污水收集、处理或排岸;LNG动力能源船舶可以有效地避免油污染和排放污染。

  记者了解到,为推进这两项任务进程,2013年,国家财政部和交通运输部联合包括山东在内的18个省市,共同发布了“十二五”期关于推进内河船型标准化工作的公告。2014年财政部和交通运输部又出台船型标准化资金管理办法,对未满足防污染规范的现有船舶安装生活污水收集或处理装置给予财政补贴,对符合使用LNG能源示范船型的船舶给予补贴。

  此外,国家鼓励淘汰老旧船和小吨位船舶。老旧船舶和小吨位船舶能耗大,效益低,技术状况差,污染风险也大。这也是国家推进船型标准化的两外两项任务。这里面一项任务是国家和省财政对15年以上船龄的船舶拆解给予补贴,这项是鼓励政策,船民自愿选择;另一项是对于小于200总吨的小型船舶“十二五”内完成拆解,财政也给予补贴,这项是强制措施,今后将不允许小吨位船舶过闸运输。

责任编辑:殷会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