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晚婚假取消 “拉长版”婚假可以有

2015-12-23 12:56:00 来源:济南时报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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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案(草案)》12月21日提交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拟于2016年1月1日起施行,其中删除了对晚婚晚育夫妻可获得延长婚假、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陈女士在朋友圈里感叹道:“非逼得我要在本月31日前扯证啊!”(据12月22日《华西都市报》)

  据人民日报客户端发文分析,若按草案中规定,晚育假的确将取消,但并不说明晚婚假也会随之取消。但晚婚假可能被取消的猜测仍让不少单身人士感觉到“躺枪”。有人吐槽:“晚婚晚育假要取消真是太棒啦!更加完全不想结婚啦!”“有没有人愿意跟我假结婚的,休完假后速离。”还没有结婚就要与“末班车”擦肩而过的85后、90后,本来可以因为晚婚而多休几天假,婚假却可能一缩水就剩3天了。于是,第一天匆匆准备婚礼物品,第二天安排婚宴、协调各种婚礼事宜,第三天举办婚礼,第四天早上准时到单位上班。至于一些地方讲究的“回门”等习俗,似乎也只能全部省略掉了!此时,若是有人问及“为何没度蜜月”,要怎么回答才能保持情绪稳定?

  “立马扯证”不过是一个情绪化表达,但透过这一句情绪化之语,我们显然也看到了人们对休假权的正当渴望。基于此,以笔者之见,为了适应新的人口政策,为了体现不再鼓励晚婚的政策用意,晚婚假不是不可以取消;但同时,显然也有必要考虑增加或延长婚假,即结婚假在原有3天的基础上进行适当的增加,比如增加7天、10天等等。

责任编辑:鲁珊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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