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下放市县管理定价项目34项 驾校收费、停车服务费归地方管
山东省政府新闻发布会现场
鲁网12月30日讯 (记者 鲁珊珊)今天,记者从山东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新版《山东省定价目录》已经公布,并将于2016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山东省物价局局长陈充参加发布会现场解读《目录》并答记者问。
按照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对直接面向基层、量大面广、由地方管理更方便有效的经济社会事项,一律下放地方和基层管理”的要求,结合山东省实际,下放34项定价项目由市、县人民政府管理:
记者在发布会现场获悉,省内渡口车辆过渡费标准、道路班车客运票价、农村道路客运票价、除中央定价以外的内河港口服务收费、城市道路桥梁和隧道通行费、城市道路机动车停车收费、超限运输车辆停车服务收费、省属以上高中收费、省属以上公办幼儿园收费、省属以下地方党委党校住宿费、保障性住房价格和租金、普通住宅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有线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及相关收费、旅游参观景点门票价格及相关服务收费、医疗废弃物处理费、殡葬服务机构提供的基本服务费,公益性公墓价格及维护管理费、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收费、机动车排气污染检测费、生猪屠宰加工服务收费、城建档案技术咨询服务费等。
陈充说,下一步,物价部门将组织开展《目录》的学习宣传活动,修订政府定价目录的配套政策,进一步树立“放管结合”的理念,认真抓好对放开价格的调控监管工作。
责任编辑:鲁珊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