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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明年完成“两权”抵押贷款试点 试点地区要符合4条件

2016-01-05 10:40:00 来源:济南日报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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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后,我省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有望开展融资了!省政府近日就做好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下发实施意见提出“要赋予‘两权’抵押融资功能”。 

  记者获悉,我省将对试点地区赋予“两权”抵押融资功能。我省提出,在贷款对象上,重点选择农户和农业龙头企业、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和农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贷款产品设计上,探索发放以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为单一抵押物的贷款产品,下放审批权限,缩短贷款审批时间。鼓励金融机构发放1年以上的中长期贷款,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适当提高抵押率,增加贷款额度,降低贷款利率,切实满足农业经营主体的融资需求。 

  我省提出,试点工作自批准之日起开始,2017年年底前完成。 

  想获试点资格,必须符合4点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颁证工作基本完成;农民住房颁证率、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率高,不动产登记管理信息基础平台建设和登记发证工作按计划推进; 

  县(市、区)设有健全的农村综合产权交易市场,合理划分县乡两级市场功能,完善县乡村三级服务网络,实现农村产权公开、公正、规范交易; 

  已建立和准备建立农村产权抵押担保机制; 

  农村信用环境较好,配套政策较为健全。

责任编辑:鲁珊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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