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将改进行政执法方式 首次轻微违法以教育劝诫为主
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改进和加强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意见提出,将坚持教育与处罚并重原则,对当事人首次轻微违法行为,应当以教育劝诫为主,防止“以罚代管、只罚不管”。而且,我省还将推行全程说理式执法,着力围绕调查、审理、告知、听证、决定、执行等环节开展说理式执法,讲清行政执法行为的事理、法理和情理。
在推进执法文明方面,山东将制定全省文明执法行为规范,明确禁忌言行和行为标准。在规范行政执法程序方面,上述意见要求,行政执法部门要科学编制行政执法权力运行流程图,在办公场所公示,并通过政府网站等途径向社会公布。
责任编辑:李颖
新闻关键词:行政执法
- 山东禁给合同工颁执法证 遇到执法不亮证可以不配合2015-10-10
- 山东施行安全生产行政责任制 重大事故政府作检查2015-11-08
- 青岛:私设地锁占车位拟罚200元 公开征求意见2017-03-21
- 青岛休渔季严查违法违规行为 出动8艘船艇巡逻2017-05-02
- 山东:强化检察监督让保护知识产权形成合力2017-05-16
- 山东省华森置业因未组织竣工验收擅自交付使用被罚款2017-06-02
- 夜间施工噪声扰民 中铁十局、中天建设等4家单位被处罚2017-06-26
- 青岛公务用车喷涂公务标识 700余辆车戴"紧箍"2017-06-30
- 山东出台“不罚”“轻罚”清单2021年版2021-07-12
- 山东探索建立党政一体的法律顾问制度体系2015-0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