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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将建全海洋生态红线制度 2020年海水水质达标率超80%

2016-01-15 17:48: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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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1月15日讯(记者 殷会丽)为加快推进生态山东和山东省海洋生态文明建设,近日,省海洋与渔业厅、省发改委等七部门联合制定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全省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15日下午,山东省政府新闻办召开发布会,邀请省海洋与渔业厅副厅长崔凤友,环保处长田良介绍《意见》有关内容,并介绍海洋生态红线制定有关情况。

  记者在发布会上获悉,山东将建立全海域的生态红线制度,在红线区,山东提出控制指标:海洋生态红线区面积占管辖海域面积的比例不低于9%;自然岸线保有率不低于45%,海岛自然岸线保有率不低于85%;到2020年,海洋生态红线区内入海直排口污染物排放达标率达到100%;到2020年,海水水质达标率不低于80%。

  山东此次划定黄海海洋生态红线区分为禁止开发区和限制开发区。禁止开发区包括:海洋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海洋特别保护区的重点保护区和预留区。限制开发区包括:海洋自然保护区除禁止开发区外的其他区域、海洋特别保护区除禁止开发区外的其他区域、重要河口生态系统、重要滨海湿地、重要渔业海域、特殊保护海岛、自然景观与文化历史遗迹、砂质岸线及邻近海域、沙源保护海域和重要滨海旅游区等。

  此次划定的黄海海洋生态红线区范围北起山东半岛蓬莱角东沙河口,与渤海生态红线区衔接,南至绣针河口,向陆至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的海岸线,向海至领海外部界线,即为除渤海生态红线区划定范围外的我省管理海域,涉及海域总面积31011平方公里,海岸线总长2414公里。共划定红线区151个,其中禁止开发区36个,限制开发区115个,总面积为3134.84平方公里,占我省黄海海域总面积的10.1%;划定自然岸线(滩)保有长度约1087公里,占山东省黄海大陆岸线的45.03%。实施期限为2016-2020年。

责任编辑:殷会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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