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新版计生条例周五有望通过, 产假增加60天

2016-01-21 16:45: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打印

  鲁网1月21日讯 (山东商报记者 郑心茹)昨日,山东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在济南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会上听取了省政府关于《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草案)》的说明,草案主要在全面落实两孩政策、社会保障、生育登记及法律责任部分做了修改。

  草案中拟增加产假,规定符合法律和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不分孩次,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均增加产假六十日,并给予男方护理假七日。增加的产假、护理假,视为出勤,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14天的晚婚假也将正式取消。

  其次对于独生子女的奖励,草案中拟规定,对于已经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后再生育的,收回光荣证,停止各种优待,删除了“追回领取的各种奖励”的规定。将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领取年限延长至子女年满十八周岁。

  对于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草案中也拟规定降低,对于符合本条例再生育的规定情形,生育时仍未申请补办生育证的程序违法行为,由目前按规定技术的二分之一征收社会抚养费,修改为给予罚款的行政处罚。

责任编辑:鲁珊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