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告官”,干部出庭需学法

2016-01-28 15:42: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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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1月28日讯(山东商报记者 张雯雯 梁赓)“虽然有些领导干部管司法工作,但亲身经历司法程序太少,还不如企业家多。”昨天下午,在省人大十二届五次会议日照代表团参加分组审议的日照市委书记杨军说。他表示,这几年,省法院和检察院对日照的司法工作帮助很大。2014年,日照一些企业遇海关进出口税费问题,省检察院在保护企业合法经营上给予较大支持,帮助企业渡过难关。以日照来说,这几年基层法院和检察院也在工作形式上有所创新。

  比如,岚山区检察院提出了“向前一步、解决问题”的工作理念,发现问题主动解决。“有时一些问题差一步、一毫米就解决不了。其实不仅是司法系统,各行各业在实际工作中都会遇到类似的情况,因此,想解决问题不仅要靠胆量、勇气,更要靠能力和素质。”杨军说。

  杨军告诉记者,,“两院”工作人员要和政府工作人员一起加大法制建设普法力度。“司法人员每天与群众面对面接触,每天接触的案例也是新的,所以他们进行普法教育更有针对性和说服力,比一般的就法说法更生动、具体、形象。”杨军说。

  杨军指出,现在“民告官”的案例越来越多,成为常态,已不是什么新鲜事了。但领导干部亲身经历司法程序还是太少,接触的案例有时还不如企业家们多。“日照是全省第一个下发要求‘民告官’案例政府机关人员必须到场听诉的地市。但要大面积推广还需一个过程。”杨军说。其实领导干部参加重点案例听审是很好的普法方式,“以案示法”比单纯说教要管用的多。

  

责任编辑:罗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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