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名红通人员”储士林回国投案

2016-02-03 14:47: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打印

储士林(资料片)  

  鲁网2月3日讯(山东商报记者 张雯雯)2016年1月30日,在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办公室的组织协调下,山东省纪检、检察、公安等部门密切配合,成功劝返“百名红通人员”第79号储士林回国投案。在国际刑警全球通缉的百名外逃人员,其中在山东立案的共有6人。记者梳理发现,储士林是“天网”行动以来山东省第3名,此前,山东成功劝返邱渤海、缉捕赵汝恒。  

  储士林:出逃前被选为商会会长 最终选择回国投案

  2016年1月30日,在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办公室的组织协调下,山东省纪检、检察、公安等部门密切配合,成功劝返“百名红通人员”第79号储士林回国投案。

  储士林,男,1957年1月出生,曾任青岛安华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兼法定代表人,北京安华鑫汇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北京安华世纪影视传媒有限公司董事长,总部设在青岛。2011年12月22日,储士林当选为青岛市安徽商会第一届会长。涉嫌贪污、挪用公款罪,2012年7月逃往加拿大,国际刑警组织红色通缉令号码A-7095/11-2013。

  为做好储士林案工作,中央追逃办多次听取山东省追逃办汇报,并实地督导。山东省追逃办将储士林案列为重点挂牌督办案件,成立专门工作组,省纪委积极协调省检察院、省公安厅和青岛市检察院、李沧区检察院等单位,做好各项调查基础性工作。在强大政策、法律威慑下,储士林最终选择了回国投案。

  储士林是“天网”行动以来山东省第3名,也是全国第21名到案的“百名红通人员”。储士林被劝返归案,是“天网”行动的又一积极成果,进一步彰显了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的影响力、震慑力。

  赵汝恒:曾先后7次逃脱抓捕 父亲去世未能送终

  2015年11月1日,在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办公室的统筹指挥下,中国、加纳两国司法执法和外交部门密切配合,将外逃至加纳的“百名红通人员”赵汝恒成功缉捕并押解回国。

  赵汝恒,男,1964年10月出生,原系山东省惠民县鲁洁纺织有限公司董事长,涉嫌指使他人购买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偷逃税款并伙同他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侵占公司资产,涉案金额巨大,2012年9月外逃加纳共和国,国际刑警组织红色通缉令号码A-5608/7-2014。

  为逃脱法律制裁,潜逃加纳的赵汝恒频繁变换住址和联系方式,曾先后7次逃脱加方实施的抓捕行动。曾在鲁洁纺织有限公司工作的周茂介绍,“赵汝恒是一个很有头脑的人,厂子在前几年干得都不错。其间,鲁洁纺织一直面向社会吸收借款。”赵汝恒的嫂子刘女士说,2014年农历二月,赵汝恒的父亲去世,但始终联系不上他。

  邱渤海:网传其伙同妻女偷转国资 逃亡英国后被遣返回国

  1947年11月28日出生的邱渤海,现已年近七旬,逃往国外已有3年。邱渤海原为济宁硅元件厂厂长,2011年,网络上传出邱渤海伙同妻子、女儿偷转国资。

  2012年2月,邱渤海外逃至英国。2012年9月6日,邱渤海以涉嫌贪污的罪名被国际刑警全球通缉。随后成为“百名红通”名单中的一员。

  崔学文:外逃后被查出涉嫌贪污受贿260余万元

  出生于1950年6月的崔学文,曾担任山东省临沂郯城县经委副主任兼板纸厂厂长,山东兰陵酒厂厂长、党委书记,山东兰陵企业集团总公司(以下简称“兰陵集团”)总经理、党委书记、高级经济师等职。2003年1月,崔学文外逃至加拿大。2005年8月底,临沂市检察机关初步查明,兰陵集团原董事长兼总经理崔学文涉嫌贪污受贿260余万元,还涉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

  王清伟:外逃时只有33岁

  1972年生人,王清伟外逃至加拿大时,只有33岁。他在中国轻骑集团对外贸易有限公司担任会计期间,正值轻骑集团董事长张家岭采取伪造进口贸易合同和信用证项下议付单据的手段,先后在12家银行骗开信用证294笔,折合人民币40多亿元,给银行造成损失折合人民币7.9亿元。

  刘慎湘:外逃前将家人安置到国外

  2001年2月8日前,刘慎湘名义上还任上海山东齐鲁实业总公司总经理,2001年2月8日,山东省政府免去其职务,任命张守富兼任上海齐鲁实业总公司总经理。

  2005年,最高人民检察院侦查指挥中心办公室负责人接受媒体采访时介绍,上海山东齐鲁实业公司原总经理刘慎湘贪污公款200万元、挪用公款400万元案,刘慎湘早在几年前就陆续将女儿、女婿、儿子、儿媳及其家属安置到美国,自己于2000年12月出逃。

  相关链接

  对外逃案件一案一报 “一对一”分析案情

  在中央“百名红通人员”中,案发地在山东的共有6人。去年,山东省已成功突破2件,昨天,又成功劝返另一名外逃者——储士林。在开展“天网”行动中,山东是如何部署和开展工作的?

  记者从省纪委获悉,我省高度重视追逃追赃工作,将其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纳入全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整体部署。山东省委成立省追逃追赃工作协调机制办公室,确定省纪委、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等9个单位为成员单位。

  去年5月20日,省追逃办召开会议,印发《2015年工作计划》和《全省外逃案件分工意见》,对外逃案件逐案明确责任分工、工作措施和任务时限,分类提出处置意见。

  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等单位成立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各地纷纷召开反腐败协调小组会议,统一组织协调,确保工作措施到位、责任落实到位。全省初步形成“以条为主、条块结合”的追逃追赃工作网络。省公安厅还专门成立了6个督导组,分赴15个地级市“一对一”分析案情,与相关部门共商方案计划,做实追逃各项工作。

  另外,建立全省统一的外逃人员信息库,由各地各部门对人员外逃情况进行统计,定期汇总上报,确保信息准确、快捷畅通;对新发现的外逃案件实行一案一报,12小时内逐级上报至省追逃办。 记者张雯雯

责任编辑:罗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