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避免农产品价格“价低伤农、价高伤民”

2016-03-11 18:13: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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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3月11日讯 (记者 鲁珊珊)今天下午,山东省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邀请省物价局局长、党组书记陈充介绍山东蔬菜生猪目标价格保险试点情况。 

  山东省物价局局长、党组书记陈充介绍,山东开展蔬菜、生猪目标价格保险试点意义重大,是完善农产品价格调控机制的一项重大创新,由各级政府对农民所缴保费补贴80%,当农民投保的农产品市场价格低于目标价格时,保险机构将价格降幅部分赔付给农民,是充分发挥市场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的有机结合。 

  记者在发布会现场了解到,近年来农产品价格大起大落,“价低伤农、价高伤民”的矛盾比较突出。对此,国家提出要建立“保两头、放中间”的农产品价格调控机制,当价格高时保困难群众生活,当价格低时保农民生产,中间放开由市场调节。关于保困难群众生活这一头,山东早于2008年在全国率先建立了“双低”联动机制,当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上涨到一定幅度时,就给城乡低收入群众发放价格临时补贴。而探索开展蔬菜、生猪目标价格保险试点,就是保农民生产的另外一头,从蔬菜试点情况看,能够切实稳定菜农收益和种植预期,增强农民生产积极性,也有利于减少菜价波动,减轻居民生活负担。 

  山东省是蔬菜、生猪大省,由于价格风险和种植、养殖收益的不确定性,抑制了农民发展生产的积极性。通过先行对蔬菜、生猪大户、农业企业和农业合作社推行试点,有利于建立市场价格风险的对冲机制,引导规模化、标准化生产,增强我省蔬菜、生猪产业市场竞争优势。当前农业保险基本限于灾害险,市场风险领域还有待于开拓。而开展蔬菜、生猪目标价格保险试点,就开拓了农业保险的新领域,有利于拓展农业保险的深度和广度,提高金融保险业服务“三农”的水平。

责任编辑:鲁珊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