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引进人才进事业单位不受用编进人计划限制

2016-03-15 21:09: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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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3月15日讯(记者 殷会丽)今天,山东省政府新闻办召开发布会,邀请省人社厅巡视员李伯平等对《山东省引进高层次高技能人才服务绿色通道规定》深度解读,文件在出入境和居留、户籍、住房、配偶随迁、子女入学、职称、编制、薪酬等方面,推出了17条高含金量的人才政策。

  在编制管理方面,引进国家级、省级重点人才工程的高层次人才到事业单位工作的,可在用人单位编制员额内直接办理入编手续,不受用编进人计划限制;已满编超编的,可先使用事业单位精简压缩等方式收回的编制办理入编手续,待自然减员后,改为占用用人单位编制。

  在职称评聘方面,从海外引进的高层次人才,不受本人国内任职和年限限制,按照业绩、能力、水平可直接申报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其海外工作经历、学术和专业技术贡献,可作为参评依据。引进到事业单位在岗全职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不受单位岗位总量和最高等级结构比例限制,可根据资格条件先聘用到相应岗位。

  在薪酬方面,引进国家级、省级重点人才工程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到事业单位工作的,其薪酬不纳入单位绩效工资总量基数。

责任编辑:殷会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