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构建分类考试招生制度 将成高职院校招生主渠道

2016-03-17 18:10: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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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3月17日讯(记者 殷会丽)记者从山东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山东在教育改革中提出建立包括夏季高考、春季高考、高职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等多种形式的高等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制度。到2017年,分类考试招生将成为我省高职院校招生的主渠道。

  据山东省教育厅巡视员宋承祥介绍,这次改革的主要内容之一,就是要加快推进高等职业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制度,高职招生实施春季高考、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和贯通培养等多种分类考试招生形式。

  春季高考时高职分类招生的主要渠道,它主要为高职(高专)院校和部分应用技术型本科高校选拔学生,采取“文化素质+专业技能”的考试模式,“文化素质”考试包括语文、数学和英语3科,考试满分320分,“专业技能”包括专业知识和技能测试两部分,满分430分。考试按专业类别组织,突出考查学生技术技能,技能测试可根据专业的不同需要,采取实际操作或笔试方式。考生可根据自身专业优势、个性特长、能力倾向以及高校招生专业的要求,选择“专业技能”考试的类别。

  职业教育是面向人人、面向社会的教育,担负着培养多样化的人才、传承技术技能的职责。目前,我省143所高等学校中,高职院校达到76所。在这样的背景下,将高职院校的考试招生与普通高校相对分开,既有利于适应高职院校的办学定位,选拔和培养技术技能型人才,同时也有利于一部分学生尽早地选择适合自己的教育。按照改革方案的总体设计,到2017年,分类考试招生将成为我省高职院校招生的主渠道。

责任编辑:殷会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