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养结合"审批大提速 "无障碍通道"够条件10天内发证

2016-04-10 09:23: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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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4月10日讯(山东商报记者报道)新华社北京4月8日电民政部、国家卫生计生委8日联合发布《关于做好医养结合服务机构许可工作的通知》,明确支持医疗机构设立养老机构,支持养老机构设立医疗机构。各地民政、卫生计生部门将密切配合,打造“无障碍”审批环境。

  通知指出,支持医疗机构设立养老机构。医疗机构面向老年人开展集中居住和照料服务,申请养老机构设立许可,民政部门予以优先受理。符合设立条件的,自受理设立申请后10个工作日内颁发养老机构设立许可证。对于无内设养老机构,但具有养老服务需求的医疗机构,民政部门应指导其与养老机构建立协作机制,开展一体化的健康和养老服务。

  在支持养老机构设立医疗机构方面,通知明确,卫生计生部门应将养老机构设立老年病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中医医院、临终关怀等医疗机构纳入区域卫生规划,优先予以审核审批。内设医疗机构为门诊部、诊所、医务室、护理站的养老机构,应向当地县级卫生计生部门申请设置和执业登记。卫生计生部门应当在受理设置申请后10个工作日内给予是否同意设置的批复。

  根据通知,各地民政、卫生计生部门应当将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设立养老机构、医疗机构有关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等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在办事服务窗口及政务网站公开。申办人拟举办医养结合服务机构的,两部门在接到申请后,按照首接责任制原则,及时根据各自职责办理审批,不得互相推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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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统一医养结合标准 加快政策落地  

  针对目前我国养老服务模式和存在问题,今年全国两会期间,住鲁全国人大代表、山东省商业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凌沛学曾向李克强总理汇报养老服务创新,提出制定一套统一的医养结合标准,加快医养结合政策落地的建议。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凌沛学提出,结合当前公立医院改革,现有医疗机构也可以转变成康复医院或护理医院,为周围社区提供综合的、连续的养老医疗服务。但问题是,医院很少有积极性把原本就十分紧张的医疗资源投入到养老服务方面,因为养老服务的经济效益远无法跟医疗服务相比。

  “现在出台的关于医养结合的政策很多,但是落地难,我认为最主要的症结在于各主管部门之间的沟通和政策之间的衔接问题。”凌沛学说,在国外,大都是先有医后有养,基本都是医疗机构开办养老机构,养老机构是医院的附属或者配套机构。而在我国,养老机构是独立的机构,属于民政部管理,大多数没有医疗资质; 医院属于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管理; 而医疗保险又属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管理。“目前的情况属于三权分立,在我国要想做到医养结合,就必须办全三个资质。”凌沛学建议三个主管部门能够协商制定一套统一的医养结合标准或者开展联合办公,减轻养老机构的办事难度。

责任编辑:编辑值班
新闻关键词:医养结合审批提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