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大学生创新创业也能挣学分

2016-04-14 14:49: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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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4月14日讯 (山东商报记者 玄晓霞)昨天,省政府办公厅就全面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提出实施意见,要求从2016年起,各高校均要设置创新创业教育课程,2016年年底前,各高校要建立创新创业学分积累与转换制度,将学生的创新实验、技术研发、发表论文、获得专利、竞赛成绩和自主创业等折算为创新创业学分。

  按照要求,从2016年起,各高校均要设置创新创业教育课程,面向全体学生分层分类开设研究方法、学科专业前沿等通识课程,开设体现行业特点、融入创新创业思维和方法的专业课程; 对有创业意愿的学生开设创业指导及实训类课程; 对已经开始创业实践的学生开展企业经营管理类职场指导与帮助。到2017年,形成一批制度成果,创新创业教育将基本普及。

  2020年前,所有普通本科高校和大部分高职院校实行学分制教学管理。2016年年底前,各高校将建立创新创业学分积累与转换制度,将学生的创新实验、技术研发、发表论文、获得专利、竞赛成绩和自主创业等折算为创新创业学分,将学生参与课题研究、项目实验及研发等活动认定为课堂学习,建立创新创业档案和成绩单。

  此外,山东将实施“齐鲁创新创业雏鹰计划”,每年立项支持500个优秀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同时建设校内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基地和综合性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平台:从2016年起,允许学校资本、设备参与创投,除以资产盈利为主要目的的合作项目外,以校企合作育人为主要目的的学校资产利用,可不经过政府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直接采取议标形式确定合作对象和合同条款。在校大学生、应届毕业和毕业未满5年的毕业生入驻大学生创新创业园,符合条件即可享受经营场所租金补贴。

责任编辑:鲁珊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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