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纪委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典型问题

2016-04-24 10:50:00 来源:大众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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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从中国山东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山东省监察厅了解到,为进一步严明纪律、正风肃纪,发挥警示教育作用,聊城市纪委近期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1、东昌府区张炉集镇民政所所长李洪振、段庄管区书记段海军违规接受宴请问题。东昌府区纪委给予李洪振、段海军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阳谷县高庙王镇政府违规发放津贴补贴问题。阳谷县纪委给予高庙王镇人大主席(分管财务工作)王全同、财所会计刘宝新党内警告处分。

  3、茌平县肖家庄镇田庄小学校长薛静办公用房超标问题。茌平县纪委给予薛静党内警告处分。

  4、高唐县鱼丘湖街道办事处违规发放津贴补贴问题。高唐县纪委对鱼丘湖街道党委书记王会忠进行诫勉谈话,给予分管领导、正科级干部许琳党内警告处分,给予财税分局局长孙虎元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通报强调,全市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从通报的典型问题中吸取教训,自觉做到守纪律、讲规矩,筑牢纪律防线。各级党委(党组)要落实全面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入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坚持抓早抓小、抓细抓常,全面强化从严治党的责任担当。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监督责任牢牢抗在肩上,把握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扭住不放、一寸不让,注重查隐身、查变种、查源头、查节点,对不收手不知止、顶风违纪的从严从重处理,典型问题及时通报曝光,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处理越重的强烈信号。要强化责任追究,对履责不到位的坚决问责,从严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聊城市纪委)

责任编辑:宋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