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营改增成功闯“首关” 各项发票均顺利开出
鲁网5月1日讯(通讯员 董斌 郭勇
1日凌晨,山东大厦开出了山东省本次营改增首张增值税发票。8:30,济南市天桥国地税联合办税大厅为试点纳税人开出了首张增值税专用发票和首张增值税普通发票,标志着办税服务厅成功开票;上午9时许,省邮政局发票代开点为试点纳税人开出了普通发票,标志着委托第三方成功开票;9:29,在济南市房地产交易大厅,开出了二手房增值税普通发票,标志着委托地税代征代开成功开票。截止上午9:50,全省共开具了7566份营改增发票,涉及金额3.08亿元,税额1687.8万元,实现了增值税发票开具业务所有类型、所有开票方式、所有票种的全覆盖。其中,2056户纳税人自开增值税发票5197份(专用发票789份,普通发票4408份),国税机关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1212份,委托社会第三方代开发票1157份,地税机关代开发票480份。
“发票是纳税人守法经营必不可少的工具,必须要充分保障纳税人在发票开具和使用方面的需求。”山东省国税局总会计师宋永信告诉记者,“五一”前后虽然是小长假,但是全省国税部门所有办税服务厅全部正常上班,以保障营改增纳税人的需求。
“‘五一’期间,餐饮、住宿、旅游等生活服务行业发票需求量、申请代开业务量都将大幅激增,而这次小长假又是营改增后第一次,不论是纳税人还是税务部门,都没有足够的应对经验。”宋永信总会计师介绍说,“所以我们决定放弃假期,全员在岗,全力做好保障服务,确保纳税人顺利开票用票。”
据了解,从4月13日到4月26日,全省国税系统共为6.17万户纳入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的试点纳税人发放足量增值税发票。同时,随着营改增顺利推行,纳税人领用发票、申请代开发票的工作量将大量增加,在纳税人相对密集的城区压力尤为明显。据统计,4月份,全省国税部门共代开各类发票14万份;5月1日后,预计新增代开各类发票约16万份,增长11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