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非煤矿山转型要评级,整改不达标一律关闭

2016-06-12 17:20: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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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6月12日讯(记者 徐英淦)6月12日下午,山东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会议邀请山东省环保厅主要负责人就加快非煤矿山转型升级工作中环境保护部门将采取的措施做了相关介绍。

  记者了解到,省委省政府确定,加快非煤矿山转型升级,是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举措。全省各级环保部门坚决拥护省委省政府的决定,根据省政府下发的《关于加快全省非煤矿山转型升级提高安全环保节约质效管理水平的意见》,强化领导,落实责任,确保非煤矿山转型升级的顺利实施,同时,以加快非煤矿山转型升级为契机,采取有力措施,加强非煤矿山开发的生态环境保护。主要措施有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切实组织做好非煤矿山的环境保护评级工作。对现有非煤矿山,从企业履行环保手续、遵守环保法律法规、污染治理、生态环境保护、环境风险防控体系、环境管理等6个方面进行评级,在环境保护上筛选出不同等级的矿山。对评级优的,发展壮大一批;评级中的,规范提升一批;评级差的,关闭淘汰一批。通过评级工作,全面规范和提高矿山的环境保护管理水平。

  二是,严格把好非煤矿山的环境准入关。认真履行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制度,落实国家产业政策、国家和省的环境保护规划和生态保护规划。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加强自然保护区和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管理,严禁批准与保护无关的开发活动,从源头控制新增非煤矿山建设项目。积极配合开展“打非治违”专项治理,依法查处超标排放、生态保护措施不落实造成局部生态破坏等违法行为,依法清理不符合有关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法律法规要求的矿山。

  三是,切实加强对非煤矿山开采的环境执法监督。组织开展非煤矿山治污设施运行情况和生态保护措施落实情况的环保专项检查,着力解决矿山开发带来的大气、水和生态破坏等突出环境问题。结合这次非煤矿山转型升级,监督和规范矿山企业的环境管理工作,全面提升非煤矿山环境管理水平,督促企业补齐生态环境这块短板,促进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

责任编辑:徐英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