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4671名考生享受高考加分 比去年减少148人
6月15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公布了2016年高考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名单。今年,山东省共有4671名考生享受同等条件优先录取、加(降)分投档、降分投档少数民族考生等优惠政策,比去年减少148人。
记者注意到,在三类优惠政策中,享受降分投档少数民族考生人数最多,达4465人。加(降)分投档和同等条件优先录取考生分别为111人和95人。在享受加(降)分投档的考生中,共有3人享受降20分投档的优惠政策,3名考生均为烈士子女。
附: 6类享受加分政策考生
1、烈士子女,其高考成绩总分低于高校调档分数线20分以内的,可以向高校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2.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可在其高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3.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可在其高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4.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其高考成绩总分低于高校调档分数线10分之内的,可以向高校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5.山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其高考成绩总分低于省属高校调档分数线5分之内的,可以向省属高校投档,由省属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2015年1月1日前获省级优秀学生、省市政府认定的见义勇为考生、参加重大国际体育比赛集体或个人项目取得前6名;全国性体育比赛个人项目取得前6名以及符合条件的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的应届毕业生考生、获省级以上表彰的先进劳模青年等在录取时可以享受增加5分或降低5分投档照顾。
责任编辑:王海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