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曝4例职务犯罪案 原教育局副局长受贿判刑
记者昨(21日)从青岛市检察院获悉,《青岛市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颁布实施五年来,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把实施《条例》与反腐倡廉工作紧密结合,认真抓好《条例》的宣传贯彻落实,在预防职务犯罪领域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建立联系会议制度
根据《条例》的规定,青岛成立了市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各区、市也都普遍成立了以党委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的预防职务犯罪领导小组。市检察院密切与有关单位的联系配合,大力加强新型社会化预防协作机制建设,与30余家单位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预防职务犯罪信息通报制度、廉政准入等制度,加强信息交流和资源共享,努力实现专业预防与社会预防的有效对接,努力形成上下一体、侦防一体、社会一体的预防联动工作新机制。
近几年来,专门抽调全市检察机关精干力量,以全市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名义筹备组建了 “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宣讲团”。从2013年起,连续3年开展了送法“进农村、进国企、进机关”警示教育巡回宣讲活动。深入到10个区(市)和50多个单位,共宣讲60余场,听众近4万人次。即墨市检察院在2014年全市涉农巡回宣讲中,有两个村庄的村干部在听完警示宣讲后,主动提供涉农职务犯罪线索两件,该院立即组织人员进行了警示约谈,加强监督检查,使干部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得到较好的解决。
108个工程同步预防
市检察院和全市10个基层检察院都普遍建立了警示教育基地。自2013年8月以来,市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先后接待200余批次近2万人次参观、接受警示教育。积极服务于中央经济改革,对城市安居工程、农村民生工程、基层医疗卫生体系建设项目、生态环保开发项目以及投资在亿元以上、全市有影响的108个建设工程进行同步预防。市检察院领导多次带领有关人员深入到地铁等施工现场进行工作指导。
市检察院与全市38个基层派驻检察室协调,主动联系大项目,将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关口前移,畅通群众诉求、化解矛盾纠纷、预防和查处职务犯罪。各派驻检察室共进企业140余次,开展法律咨询和宣传190余场次。市检察院在全国率先建立了重大工程志愿者服务站,目前全市聘任职务犯罪预防志愿者400余人,开展活动200多次。
行贿犯罪档案可查询
2013年以来,市检察院通过与市财政局共同签订《青岛市政府采购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实施办法(试行)》等,积极拓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范围,全市检察机关受理查询2万余次。城阳区检察院为方便服务对象查询,在该院官网上开发建成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上受理平台,受到了服务对象的一致好评。截至目前,全市有11个单位或个人因存在行贿犯罪记录被取消了准入资格,促进了工程建设及采购等领域的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结合十八大以来青岛检察机关查办的典型职务犯罪案件,青岛建立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重大典型职务犯罪案件深入剖析机制,五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共提出预防检察建议203份,撰写案例分析、调研报告和预防年度报告384篇。
权力寻租收受贿赂 教育督学污染校园
李某某,原青岛市教育局副局长、青岛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督学。2007年至2014年间,李某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个人及相关单位给予的现金、银行卡、购物卡共计44万余元,为上述个人和单位在办理择校生、工作上支持等事项提供帮助。2015年6月,法院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
贪污挪用二百余万 个人理财严惩不贷
刘某某,原平度市凤台街道办事处西潘家疃村报账员。2013年1月至2月利用职务之便,两次挪用本村土地补偿款200万元用于个人理财。另侵吞本村土地补偿款银行利息万余元。2014年8月,法院以挪用公款罪、贪污罪,数罪并罚判处其有期徒刑六年。
滥用权力受贿十万 当庭翻供难逃牢狱
董某某,原即墨市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中心工作人员。2010年5月至11月,收受他人贿赂10万元,在明知该市某某村一处准备出让的26.12亩土地没有办理征用手续的情况下,帮助他人将相关征地档案借出,由他人篡改勘测定界图等图纸,董某某填写虚假的土地出让方案逐级审批,使他人非法获取土地使用权,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79万元。 2014年12月,法院以受贿罪、滥用职权罪数罪并罚,判处其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
不负责任乱用权力 玩忽职守情节严重
沈某某,原市房地产登记中心工作人员。 2009年至2011年3月,在办理市南区某某路数套房产借款抵押权登记过程中,违规办理超过约定价值的抵押权登记,造成数名抵押权人超过抵押房产约定价值1241余万元的债权无法受偿;2010年12月至2011年1月,违规办理房产过户,造成房主损失560余万元;为帮助他人办理违章房屋房产证,行贿3万元。 2015年7月,法院以玩忽职守罪、行贿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三个月。(徐美中)(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