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半年无违法”奖励私家车也能参与了

2016-06-29 15:26: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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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6月29日讯(山东商报记者 于娜)记者从高速交警总队获悉,从今年7月1日到12月31日将开展新一轮无违法奖励活动。值得一提的是,这次活动扩大了参与范围,中奖几率也大大提高。

  这次活动规定,凡是通行山东省境内高速公路且办理山东高速ETC卡的车辆驾驶人均可参与,包括广大的私家车驾驶员。为增加中奖几率,奖项设置分成了两个部分。其中按条件奖励,即通过计算所有参与活动车辆中无交通违法且无责任交通事故的车辆在高速公路的行驶里程,排前2名的各奖励1万元通行费;第3-10名各奖励5000元通行费;第11-30名各奖励1000元通行费。另外还将进行抽奖。所有报名参加活动的载客汽车,活动期间有3次以上高速公路ETC通行记录且无交通违法行为和责任交通事故,即可参与抽奖,一等奖2名,各奖励10000元通行费; 二等奖10名,各奖励3000元通行费; 三等奖50名,各奖励1000元通行费。

  活动期间可关注“山东高速交警”“信联ETC卡”微博、微信,或下载“E高速”、“满易行”手机软件进行网上报名。驾驶人或车主也可携带行驶证和山东高速ETC卡到省内任一高速交警部门或山东高速ETC充值网点进行现场报名登记。

  

责任编辑:王海燕
新闻关键词:山东半年无违法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