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贯彻“土十条” 补齐土壤污染防治短板
山东省政府新闻发布会现场
鲁网7月22日讯(记者宋莉)山东省环保厅副厅长葛为砚表示,土壤污染防治一直是我省污染防治工作的短板。近期国内报道出现的土壤污染事件告诉我们,土壤污染防治形势严峻,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尽快补齐这个短板。
随着我省经济发展和城镇化程度的提高,部分工矿企业周边、污水灌区及大中城市郊区等重点区域的土壤受到持续污染。同时由于农药和畜禽粪便等农业投入品的过量使用,也带来土壤污染问题。土壤污染具有隐蔽性、滞后性、累积性、不可逆转性、难治理的特点,许多有机化学物质造成的土壤污染需要较长的时间才能降解,仅仅依靠切断污染源的方法则往往很难恢复。土壤污染的特点,决定了治理成本高,治理周期长,加之我们对污染物在土壤中的迁移规律认识不足,土壤污染底数不清、法律法规不健全、队伍和能力建设薄弱,致使土壤污染防治相对于水、大气污染防治来说,一直是我省污染防治工作的短板。目前,我省正在加快推进产业结构升级,关闭、搬迁企业腾出的大量土地面临着二次开发问题。
今年5月28日,国务院发布了《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土十条”),这是继“大气十条”“水十条”之后向环境污染宣战的又一次国家行动,是今后一个时期我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行动纲领。对此,我们将制定实施方案,贯彻好“土十条”,着力提升我省土壤污染防治水平。
第一,摸清家底。以农用地和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为重点,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同时建立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定期调查制度。
第二,提高监测监管水平。统一规划、整合优化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位, 2020年底前,实现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位所有县(市、区)全覆盖。开展土壤环境监测技术人员和环境执法人员技术专业培训,提高土壤环境监测水平。
第三,健全法律标准体系。加快推进立法进程,通过制定订土壤污染防治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标准体系等,建立健全土壤污染防治法律法规标准体系。
第四,促进土壤污染治理修复技术和产业发展。通过开展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试点示范,找到一批适合地方情况和不同行业的成熟治理技术。规范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从业单位和人员管理,明确治理与修复责任主体,实行治理与修复终身责任制,充分发挥市场作用,推动治理与修复服务业的发展。
第五,构建土壤污染治理大格局。“土十条”对落实地方政府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责任进行了明确,下一步我们将通过落实各方责任,加强信息公开,宣传教育等措施,形成政府主导、企业担责、公众参与、社会监督的土壤污染防治大格局。相信,通过全面贯彻落实“土十条”,构建土壤污染治理大格局,我省的土壤环境治理工作一定会取得积极进展,实现土壤环境质量全面改善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