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农村低保标准全部达到国家扶贫线以上
记者7月25日从省民政厅获悉,今年上半年全省民政工作进展顺利。截至6月底,山东省已下拨2016年度省以上财政社会救助资金46亿元,全省各地农村低保标准全部达到国家扶贫线(农民年人均纯收入2855元)以上,中部5市全部达到3200元以上,东部6市49个县(市、区)中已有47个达到省定扶贫线(2016年标准是不低于3402元)以上,105个县(市、区)五保供养标准达到省定扶贫线以上。根据我省部署,2016年全省要实现东部6市农村低保标准全部达到省定扶贫线,中部5市全部提高到不低于3200元,西部6市全部达到国家扶贫线。
省民政厅社会救助处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截至6月底,山东省已有10市提高低保、五保标准,全省17市137个县(市、区)已全面建立实施临时救助制度,有16个市、84个县(市、区)出台了完善医疗救助制度文件,全省“救急难”试点单位增加到80个。目前,全省城乡低保平均标准分别达到每月487元和每年3693元,分别比上年提高15元和302元;全省农村五保集中和分散供养标准分别达到每年6248元和4391元,分别比上年提高249元和224元。
为了集中解决低保错保、漏保、骗保等问题,全省已有8万多个村(社区)设立了低保公示栏。上半年,山东省还对312万名低保对象进行了走访复核,对在保和新申请低保家庭普遍开展经济状况核对,全省低保信息系统也实现省市县乡四级联网。
此外,上半年全省养老服务工作进展显著。全省新增各类养老床位3万张,养老床位达到58.3万张,新建城市老年人日间照料设施200处、农村幸福院1100处。(记者 齐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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