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今年查处“小官贪腐”2065人 扶贫领域犯罪多发

2016-07-27 17:20: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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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7月27日讯(记者殷会丽 见习记者刘晓婧)记者27日上午从“山东省检察机关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暨查处‘小官贪腐’职务犯罪专项工作新闻发布会”获悉,今年以来,惠农扶贫领域、“小官贪腐”职务犯罪仍处于易发多发态势。

  今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共查办惠农扶贫领域职务犯罪案件539人,占立案总人数的24.5%,挽回经济损失2812万元;共查办“小官贪腐”职务犯罪案件1561件2065人,占立案总人数的93.8%。

  从查办案件情况看,惠农扶贫领域、“小官贪腐”职务犯罪仍处于易发多发态势。其中农村基层组织人员犯罪较为突出,今年以来,共立查科以下贪贿犯罪案件1457人,其中农村基层组织人员346人,占24%;立查惠农扶贫领域贪贿犯罪案件455人,其中农村基层组织人员224人,占49%。

  从查办案件情况看,窝案、串案、共同犯罪所占比重较大,常常是办一案、查一窝、挖一串。今年以来,立查惠农扶贫领域窝串案207人,占此类案件总数的35%;立查“小官贪腐”共同犯罪521人,占立案总数的25%。

  另外,惠农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主要集中在登记申报审核、项目审批立项、专项款物管理、质量监管认证、补贴发放、检查验收等环节,其中资金发放管理环节尤为突出。

  近年来,国家不断加大对惠民扶贫资金的投入,作案人员对长期、固定发放的资金“年年发、年年贪”。如诸城市检察院立查的皇华镇民政工作人员贪污低保、五保供养、义务兵和带病回乡退伍军人优抚金37万余元案,贪污行为持续时间长达10年,涉及农户多,每人每季度多在几百元到几千元,往往是办一案需跑遍全镇,查阅十多年账务资料,调查取证比较困难。

  扶贫领域和“小官贪腐”职务犯罪案件虽多数数额不大,但其涉案资金多为各类扶贫救济款、土地补偿款、良种补贴款,直接侵犯广大群众利益。

  为进一步加强扶贫领域和“小官贪腐”职务犯罪案件的打击力度,全省检察机关开展了为期两个月的集中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小官贪腐”职务犯罪专项工作,将查办发生在惠民扶贫以及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征地拆迁、食品安全等重点领域的职务犯罪案件作为工作重点。对扶贫领域犯罪金额大、情节恶劣、危害严重,特别是群众联名举报、引发集体上访、社会反映强烈的案件,坚决依法从严查处,对大搞形象工程、面子工程,造成扶贫资金损失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失职渎职责任。

责任编辑:宋莉
新闻关键词:小官贪腐扶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