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布局大数据发展 济青进军全国性大数据中心
本报济南讯 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大数据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到2020年,我省初步形成发展氛围浓厚、体制机制较完善、共享开放程度较高、创新应用范围较广的大数据发展格局,大数据成为提升政府治理能力、推动经济转型升级、塑造山东竞争新优势的战略路径。省、市两级大数据基础设施建成并投入使用,济南、青岛成为全国性社会化大数据中心。
《意见》明确,我省将规划建设济南市高新区、青岛市黄岛区两个省级大数据综合试验示范区,支持推动青岛市黄岛区争创国家大数据综合试验区,在大数据、云计算及应用领域组织实施一批行业应用示范项目。龙头带动基础上,优化产业布局,支持济南、青岛、潍坊、泰安、济宁、威海、临沂等市规划建设基础设施完备、配套要素齐全的区域性大数据产业基地。
同时支持浪潮集团、拓普网络等国内外大型企业,在济南、青岛集中布局社会化区域大数据中心。鼓励各大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建设行业云平台,打造环渤海地区重要的数据中心。
云平台建设方面,《意见》明确接下来我省将完善省级电子政务公共服务云平台,同时支持具备条件的设区市建设市级电子政务公共云平台,完善大数据基础设施,各县(市、区)逐步接入云平台。不具备条件的市,可接入省级云平台或其他市的云平台。除省政府另有规定外,严格禁止审批、新建政府部门数据中心。
记者注意到,开放和共享的精神贯穿整个《意见》。《意见》明确,我省将大力推动跨部门信息资源共享,完善省级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建立省级信息资源共享绩效评价制度,推动跨部门、跨地区、跨层级的信息资源按需共享。同时支持有条件的市建立本级政务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开展跨部门数据共享和比对交换。
更值得注意的是,我省还将稳步推进公共数据资源开放,建立完善山东省统一的公共数据开放平台,面向社会公众集中免费开放可加工的政府、企事业单位公共数据资源。2018年前重点推进地理信息、道路交通、公共服务、经济统计、资格资质、环境保护、行政管理等政府数据向社会开放。
为引导我省大数据发展,我省还将发挥省级股权投资引导基金作用,吸引社会资本采取股权投资等方式参与大数据发展应用,重点支持大数据核心技术攻关、关键设备和产品制造、产业链构建、重大应用示范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等。同时还鼓励金融机构和融资担保、小额贷款、民间融资机构等地方性金融组织创新金融产品,支持大数据发展应用,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在资本市场直接融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