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淄博“刑责治污”顶格处罚 6名领导干部被追责
惩治环保违法,淄博再出重拳。近日,由淄博市委督查室、政府督查室联合市监察、环保、公安等部门组成的联合调查组,对生态淄博建设第十四次调度会通报的长期未得到有效解决的环保重点案件进行提级调查处理,对19件重点环保问题启动追责:刑事拘留2人,取保候审3人,行政拘留1人;对6家企业进行行政处罚;责令停产整治企业5家,关停取缔企业8家;对6名领导干部进行责任追究……
“当前,生态淄博建设正处于滚石上山、相持胶着的状态,必须以铁的手腕、铁的手段,倒逼各项任务落地落实。”淄博市委书记王浩说,“要持续深化‘刑责治污’,对环境违法行为坚决依法顶格处罚,对涉嫌犯罪的坚决依法处理,真正让环保违法者付出付不起的代价。”
数据显示:1-9月份,淄博市不仅“蓝天白云、繁星闪烁”天数全省同比增加最多,重污染天数同比减少、可吸入颗粒物(PM10)及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同比改善幅度也为全省第一。同时,在2016年第三季度空气质量生态补偿资金发放工作中,淄博以获得省级奖补资金574万元夺魁。
多项空气质量指标的大幅提升,环境质量得到改善,并非偶然。“深入推进铁腕治污、‘刑责治污’,开展跨区域交叉执法检查和独立调查执法,建立全市三级环境监管执法网。”市环保局局长于照春介绍,淄博印发了环境保护局独立调查工作方案,目前已完成两次独立调查执法工作。截至9月份,淄博市环保局共对72起环境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罚款金额6909.5万元;破获污染环境刑事案件77起,刑事拘留176人,逮捕77人,判决35人。
针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淄博市对今年确定的1750项大气污染治理任务强化督导落实。截至9月份,已完成或停产治理1655家。自3月份开始开展为期半年的专项整治行动,印发了《淄博市环境治理重点区域空气质量整治专项行动方案》,在6个重点镇办安装空气自动监测站点,每月进行排名通报。
同时,淄博市环保部门全面摸清涉水企业污染底数,对重点涉水企业的产品、产量、污水处理厂设施、环境事故应急池建设和特征污染物情况进行了拉网式调查,组织各区县从污染源治理、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河流生态修复等方面制订保障断面水质21项指标达标工作方案。截至9月份,淄博市确定的31项孝妇河水污染重点治理工程,已完成13项,在建18项。1-9月份,淄博市河流断面水质化学需氧量浓度均值为28.7毫克/升,同比下降17.1%;氨氮浓度均值为1.36毫克/升,同比下降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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