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德高速等5条高速公路收费期延长十年
山东省人民政府
关于同意延长日照石臼港区疏港等五条
高速公路收费期限的批复
鲁政字〔2016〕250号
省交通运输厅、物价局:
你们《关于日照石臼港区疏港等五条高速公路收费问题的请示》(鲁交财〔2016〕69号)收悉。同意延长日照石臼港区疏港等五条高速公路收费期限10年。
山东省人民政府
2016年11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监察厅。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6年11月8日印发
附件:日照石臼港区疏港等五条高速公路收费期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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