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检察院举行“检察开放日”活动
鲁网12月1日讯(记者 刘晓婧)12月1日下午,山东省检察院为了深化检务公开,广泛宣传全省检察机关司法规范化建设工作情况,更好地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监督,进一步提高司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举行了以“加强侦查监督、维护司法公正”为主题的检察开放日活动。27名社会各界代表走进省检察院机关参观并听取工作情况汇报。
吴鹏飞检察长指出,检察机关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实施法律监督、确保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是宪法赋予我们的神圣职责。全省检察机关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始终把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作为基本任务,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作为核心价值追求,把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作为根本目标,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更加高效地履行侦查监督职能,严厉打击各类严重刑事犯罪,严格监督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等突出问题,更加注重保障人权,坚守防止冤错案件的底线,不断提升监督能力和监督实效,努力让办理的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检验,让人民群众真正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吴鹏飞检察长强调,全省检察机关将进一步强化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意识,健全邀请视察、走访座谈、新媒体互动、群众满意度测评等机制,自觉主动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监督,真心实意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监督;健全民意收集、研究和转化机制,搭建好检察开放日、新闻发布会等评判监督检察工作的平台,加强与人民群众面对面交流,虚心听取人民群众的建言献策和批评意见;健全群众诉求及时受理、查究、回复机制,听民意、察民情、解民忧,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加强检察公共关系建设,深化与新闻媒体的沟通交流,完善以案件信息公开为主要内容、以新媒体公开为主要形式的多层次、宽领域检务公开新格局,打造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检察品牌。
山东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吕盛昌通报了全省检察机关加强侦查监督工作情况。自2013年至2016年10月,山东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156612人,不批准逮捕61580人。全省检察机关紧紧围绕平安山东、法治山东建设,充分发挥侦查监督职能,准确适用逮捕措施,依法惩治犯罪,维护社会和谐。
据悉,全省三级检察机关175个检察院同步开展了“检察开放日”活动,共4200名社会各界代表应邀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