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通知

2016-12-05 09:19:00 来源:济南日报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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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深刻吸取“11.24”江西省宜春市丰城发电厂三期在建项目发生特别重大事故教训,严格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彻底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依法严厉打击建筑施工违法行为,确保我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切实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充分认识抓好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重要性、紧迫性,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领导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要求,强化安全生产责任意识,坚持警钟长鸣、常抓不懈。要深入查找建设工程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薄弱环节,采取有力措施,加大重点部位和关键节点的检查力度,督促有关责任主体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二、突出重点,强化重大危险源及易发事故环节管控

  (一)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我市建设工程项目,凡未被批准或手续不完备的,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施工单位不得施工,监理单位不得对相关工程进行监理。建设单位在工程竞标中不得随意压价和肢解发包工程,施工时不得随意压缩工期。

  (二)认真落实在建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在建工程施工现场应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保障体系,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确保到岗履职,同时要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三)强化危险性较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查和落实。高大模板、深基坑、建筑起重机械、脚手架、高处作业吊篮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方案编制、审核、专家论证等,应严格按规定程序实施,并在施工中严格按照审查批准的专项方案落实。施工现场应加强用电和消防设施管理,用火前应严格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并有专人监管,预防火灾发生。

  (四)加大乡村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控力度。各县(市)区政府(含济南高新区管委会,下同)要严格按照《山东省乡村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01号)相关要求,加强对本行政区域乡村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的监督检查和管理,对违法违规工程加大查处力度,强化建筑施工质量安全监管,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三、精心组织,立即开展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

  各县(市)区政府及市政府有关部门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要立即开展建设施工安全生产拉网式大检查,建立相应组织领导机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和责任人,切实将安全检查工作做深、做细,确保责任到位、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到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部署、亲自带队,对在建工程实施全面排查,做到不打折扣、不留死角、不走过场、不留盲区。要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对在建工地加大监督执法力度,对存在安全隐患的项目立即责令限期整改,对突出问题和重大安全隐患整改不及时、不到位或拒不整改的企业和个人,一律依法从重处理。对违法违规行为通过媒体予以曝光,并依法依规追究有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12月3日

关于切实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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