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委常委、副市长刘卫东在泰山景区内自缢身亡
鲁网12月9日讯(记者 殷会丽)12月9日15点47分,泰安公安官方微博发布消息:“12月8日下午,泰安市公安局指挥中心接警,中共泰安市委常委、副市长刘卫东同志自缢身亡。经现场初步勘查认定,符合自杀特征。”
据泰安市政府官网消息显示,刘卫东最后一次公开露面是11月2日,出席了在泰安举办的省政府参事文史馆馆员研修班的开班仪式。
刘卫东,1980年7月参加工作,1982年11月入党,中共山东省委党校在职干部研究生班经济管理专业毕业。现任泰安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党组副书记,泰安经济开发区、泰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泰安市老龄工作委员会主任。
刘卫东是负责市政府常务工作,负责市政府机关、政府法制、应急管理、政务公开、经济运行、发展改革(粮食、物价)、监察、财政、税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统计、民营经济、招商引资、公共行政服务、仲裁等方面的工作。
刘卫东工作履历:
1978.10-1980.07泰安师专化学系学生;
1980.07-1982.02肥城县王瓜店公社团委干事;
1982.02-1983.08肥城县王瓜店公社团委副书记;
1983.08-1985.03肥城县委组织部干事、县委办公室秘书;
1985.03-1986.12肥城县委研究室副主任;
1986.12-1987.04泰安市委组织部干事;
1987.04-1989.04泰安市委组织部秘书科副科长、调研室副主任;
1989.04-1993.01泰安市委组织部研究室主任;
1993.01-1994.09泰安市委组织员办公室主任(副县级);
1994.09-1996.01泰安市委组织部副部级巡视员、市委组织员办公室主任;
1996.01-1997.12泰安市郊区委副书记(其间:1996.03-1996.06在省委党校县委书记进修班学习;1995.09-1997.12在省委党校业余本科班经济管理专业学习);
1997.12-1998.02肥城市委副书记、代市长;
1998.02-2003.01肥城市委副书记、市长;
2003.01-2007.01宁阳县委书记、党校校长(2001.09-2004.06在山东省委党校在职干部研究生班经济管理专业学习);
2007.01-2008.09宁阳县委书记、党校校长,县人大常委会主任;
2008.09-2009.02泰安市副市级干部,宁阳县委书记、党校校长,县人大常委会主任;
2009.02-2009.03泰安市副市级干部,泰安经济开发区、泰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宁阳县委党校校长、县人大常委会主任;
2009.03-2010.12泰安市副市级干部,泰安经济开发区、泰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
2010.12-2011.12 泰安市委常委,泰安经济开发区、泰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
2011.12-2012.02 泰安市委常委,市政府党组副书记,泰安经济开发区、泰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
2012.02-今,泰安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党组副书记,泰安经济开发区、泰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泰安市老龄工作委员会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