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委常委、副市长刘卫东在泰山景区内自缢身亡

2016-12-09 16:27: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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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12月9日讯(记者 殷会丽)12月9日15点47分,泰安公安官方微博发布消息:“12月8日下午,泰安市公安局指挥中心接警,中共泰安市委常委、副市长刘卫东同志自缢身亡。经现场初步勘查认定,符合自杀特征。”

  据泰安市政府官网消息显示,刘卫东最后一次公开露面是11月2日,出席了在泰安举办的省政府参事文史馆馆员研修班的开班仪式。

   

   

  刘卫东,1980年7月参加工作,1982年11月入党,中共山东省委党校在职干部研究生班经济管理专业毕业。现任泰安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党组副书记,泰安经济开发区、泰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泰安市老龄工作委员会主任。

  刘卫东是负责市政府常务工作,负责市政府机关、政府法制、应急管理、政务公开、经济运行、发展改革(粮食、物价)、监察、财政、税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统计、民营经济、招商引资、公共行政服务、仲裁等方面的工作。

  刘卫东工作履历: 

  1978.10-1980.07泰安师专化学系学生;

  1980.07-1982.02肥城县王瓜店公社团委干事;

  1982.02-1983.08肥城县王瓜店公社团委副书记;

  1983.08-1985.03肥城县委组织部干事、县委办公室秘书;

  1985.03-1986.12肥城县委研究室副主任;

  1986.12-1987.04泰安市委组织部干事;

  1987.04-1989.04泰安市委组织部秘书科副科长、调研室副主任;

  1989.04-1993.01泰安市委组织部研究室主任;

  1993.01-1994.09泰安市委组织员办公室主任(副县级);

  1994.09-1996.01泰安市委组织部副部级巡视员、市委组织员办公室主任;

  1996.01-1997.12泰安市郊区委副书记(其间:1996.03-1996.06在省委党校县委书记进修班学习;1995.09-1997.12在省委党校业余本科班经济管理专业学习);

  1997.12-1998.02肥城市委副书记、代市长;

  1998.02-2003.01肥城市委副书记、市长;

  2003.01-2007.01宁阳县委书记、党校校长(2001.09-2004.06在山东省委党校在职干部研究生班经济管理专业学习);

  2007.01-2008.09宁阳县委书记、党校校长,县人大常委会主任;

  2008.09-2009.02泰安市副市级干部,宁阳县委书记、党校校长,县人大常委会主任;

  2009.02-2009.03泰安市副市级干部,泰安经济开发区、泰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宁阳县委党校校长、县人大常委会主任;

  2009.03-2010.12泰安市副市级干部,泰安经济开发区、泰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

  2010.12-2011.12 泰安市委常委,泰安经济开发区、泰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

  2011.12-2012.02 泰安市委常委,市政府党组副书记,泰安经济开发区、泰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

  2012.02-今,泰安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党组副书记,泰安经济开发区、泰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泰安市老龄工作委员会主任。

责任编辑:殷会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