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亚特公司女员工车祸身亡,是否工伤产分歧

2016-12-14 10:23: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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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12月14日讯(记者 石磊)潍坊市临朐县的吕超原本有一个美满的家庭:妻子陈芳温柔贤淑,两个孩子听话懂事。可是10月15日下午6点2分的那场车祸让这一切画上了永远的句号:他的妻子当场身亡,留下了两个年幼的孩子和一个残破的家。而最让吕超难过的是他和妻子生前所在的工厂潍坊亚特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特公司)产生了一个严重的分歧:他坚持认为妻子是在下班路上出的车祸,可亚特金属则拒绝承认。

  那惨烈的半分钟

  吕超的妻子叫陈芳,生前是亚特公司一名普通的员工,从事车间统计工作。

  车祸发生在2016年10月15日下午6点2分。据临朐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中的表述,当天下午,陈芳骑着一辆电动自行车,带着自己6岁的女儿,东镇路与牛山路交叉口停车等候时,被一辆由南向北行驶的中型普通货车碰撞,巨大的冲击力导致陈芳受伤并在道路上滑行,被随后驶来的一辆无牌自卸货车碾压致死。整个事故的过程,仅仅不到半分钟。发生事故的东镇路与牛山路交叉口,就是亚特公司大门口外。

  交警大队对此作出了事故责任认定为:确定中型普通货车司机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陈芳和无牌自卸货车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

  此外,吕超告诉记者,当时在电动自行车后座的大女儿也因碰撞受伤,导致右肺被切除,现在正进行伤残鉴定。

  严重分歧

  吕超告诉鲁网记者,事故发生之后,他的日子就一下子跌倒了谷底,妻子身亡,女儿受伤,儿子年幼,“我这是家破人亡了!”不过,吕超告诉鲁网记者,更让他难过的是亚特公司的做法。

  吕超和亚特公司的分歧,就在于事发当天下午,陈芳是不是上班了,出事的时候,陈芳是不是下班回家的路上。吕超等亲属坚持认为,出事的时候,陈芳是下班后回家,而亚特公司拒绝承认。

  “我几次来到亚特公司,希望他们能够结清我妻子十月份没有领取的工资,但每次都是百般拖延。”吕超说,11月2日,当他再次来到亚特公司的门口,却被门卫阻拦住了,不允许他进入工厂。

  “随后我就给他们经理葛立鹏打电话,刚开始还接,随便应付我两句,后来干脆就直接不接电话了。”吕超对记者说。

  “刚开始去厂里拿她(陈芳)遗物的时候,亚特公司还承认15号当天来上班了,后来竟翻脸不认账了。”吕超的小叔吕传海说。

  吕传海告诉鲁网记者,陈芳的工友之前曾向他透露:在陈芳出事后的第二天,亚特公司就把所有员工16号之前的手工考勤全部作废销毁了。 “后来我又亲自到当地的社保部门查询过,亚特公司从来没有给员工交过保险。”吕传海说。

  厂方回应:员工工资不在自己厂区

  鲁网记者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亚特公司位于潍坊市临朐县东城街道办吴家庙村,经营范围包括铝合金制品加工、销售;隔热断桥门窗、塑钢门窗、幕墙、护栏、灯杆加工、销售,法定代表人为葛长军,自然人股东为葛长军和葛立鹏。

  根据亚特公司官网上显示的电话,鲁网记者拨通了该号码,当记者说明来意后,接电话的这位工作人员让记者稍等一会,随后一位中年男子接起了电话。

  当记者重新给他说明来意后,该男子称陈芳是他们的之前的员工,在事发时,陈芳属于请假状态,并没有来公司上班。

  而吕传海告诉记者,当时他们曾经要求亚特公司出示陈芳的请假条,厂方至今没有回应。而吕超提供的一份复印文件,内容为:证明,我公司职工陈芳,身份证号370724198703******,系临朐县东城街办曾家小庄社区人,在我公司从实车间统计工作,于2016年10月15日下午发生交通事故以致身亡,工作期间月工资2800元。特此证明。潍坊亚特金属制品有限公司,2016年10月23日(公章)。

  此外,对于陈芳生前十月份的工资问题,该男子称陈芳的工资已经不在他们厂区了。当记者追问员工的工资不在厂区,那到底去哪了的时候,该男子不再正面回答,问了一句“你到底想干嘛?”随之便挂断了电话。

 

  

  

责任编辑:罗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