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船舶载运危险货物量达3.09亿吨 同比增长19.9%
鲁网12月22日讯(记者 殷会丽)今天上午,山东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记者从会上了解到,截止11月底,山东沿海船舶载运危险货物运输量达到了3.09亿吨,同比增长19.9%。
山东海事局危管防污处处长袁柱瀚介绍,截止11月底,山东沿海船舶载运危险货物运输量达到了3.09亿吨,同比增长19.9%,再创历史新高。其中,散装油类货物1.98亿吨,同比增长28.8%,居全国沿海各省首位。20万吨以上的超大型油轮达523艘次,同比增长了80.34%。
记者了解到,海运危险货物是指具有爆炸、易燃、毒害、腐蚀、放射性、污染危害性等特性,在船舶载运过程中,容易造成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或者环境污染而需要特别防护的物品。按照运输形式分为集装箱(就是包装)运输、液体散装运输和固体散装运输。原油、汽油、液化气、硫磺等都属于海运危险货物。
为切实做好危险货物海上运输的安全监管,山东海事局按照风险管控理念,建立实施了“六问六控”安全监管长效机制,通过对船舶载运危险货物运输的六个主要风险环节采取有针对性的管控措施来做好危险货物运输的安全监管,开发建设了危险货物预警平台,建立了危险货物数据库,指导基层单位分级分类抓好危险货物运输的安全监管。
在天津港“8.12”火灾爆炸事故发生后,山东海事局又专门组织开展了船载危险货物运输安全专项整治,重点对易燃、易爆、高毒性的危险货物进行专项督查,并组织开展了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专项检查,加大对危险货物运输中的谎报瞒报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发现并纠正安全缺陷或隐患473项,查处违法行为45起。
在积极履职的同时,山东海事局还加强了与港航、安监部门的协作,向港航部门通报危险货物信息,向相关地市的安监部门通报危险货物运输中的违法行为,积极推动部门间的“联网、联防、联控、联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