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省级机关及青岛、潍坊各级机关将试点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

2016-12-25 20:55:00 来源:中国新闻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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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25日表决通过了授权国务院在部分地区和部分在京中央机关暂时调整适用公务员法有关规定的决定。决定将推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职级与待遇挂钩制度,拓展公务员职级晋升通道,进一步调动广大公务员的积极性。

  该决定授权国务院在天津市市级机关及和平区、西青区各级机关,山东省省级机关及青岛市、潍坊市各级机关,湖北省省级机关及宜昌市、襄阳市各级机关,四川省省级机关及绵阳市、内江市各级机关,以及教育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国家统计局本级机关(不包括直属机构)开展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试点工作,暂时调整适用公务员法关于非领导职务管理的有关规定。

  具体试点办法由国务院作出安排,并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试点期限为2年。本决定自2016年12月26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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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1月15日,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意见》的通知,指出,2006年我国公务员法颁布实施以来,相关配套法规制度不断完善,公务员素质、能力和作风建设全面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公务员职务与级别制度,是公务员管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确定公务员工资及其他待遇的依据。从目前情况看,公务员提高待遇主要靠晋升职务,级别的激励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特别是在县以下机关,公务员受机构规格等因素限制,职务晋升空间小、待遇得不到提高的矛盾更为突出,需要切实加以解决。根据党的十八大关于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精神和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推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职级与待遇挂钩制度的要求,现就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提出如下意见。

  政策解读:

  基层公务员工资低无晋升空间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中国行政体制改革研究会副会长汪玉凯表示,中央决定在县以下机关实行双轨制是响应基层公务员需求和顺应现实的选择。在我国中央、省、市、县、乡镇五级行政层级中,全国700多万公务人员其中绝大多数在县和乡镇。但是,县委书记、县长为处级,县发改委主任、县教育局局长等重要职务都是正科级,虽然职务重要任务众多,但是受职级所限,下面的其他成员为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有的为股员。他们是面向广大老百姓提供公共服务的人群,但是按照职务来挂钩工资的话,基层公务员工资非常低,而且绝大多数没有晋升空间。

  基层公务员晋升的“天花板”现象,不仅对他们来说不够公平,也不利于提高其积极性,更不能激励其为老百姓提供优质高效的公共服务,“到主任科员就等着退休”也是一部分基层公务员的真实写照。

  全国公务员队伍约有60%在县级以下。基层公务员由于行政层级限制,职务很难上去,影响了工作积极性。

  对此,国家行政学院竹立家教授告诉澎湃新闻,目前的情况是,职务对于公务员工资起决定性作用。职务与职级分离并行将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务员工资制度,薪酬制度是实现职务与职级并行的重要条件。

  公务员设职级晋升:“不当官也能享官员待遇”要有减法

  推《关于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意见》的出台只是第一步,如何推行落实,才是最大挑战。我认为新政除了做加法,也要有减法,在此建立起刚性的公务员退出机制与降级机制。待遇和能力相匹配,职级与责任相对应,这样的机制才能真正调动起公务员工作的积极性。

  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七次会议近日召开,会议审议了《关于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意见》。会议指出,在职务之外开辟职级晋升通道,有利于调动广大基层公务员的积极性。对此,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汪玉凯评价说,此举相当于打破目前的职务决定待遇局面,公务员“不当官也能享受官员待遇”。

  对于基层公务员来说,这当然是一个福音。都知道,我国公务员数目是海量的,尤其是基层公务员,占了全国公务员总数的60%左右。而领导职务则是稀缺资源,尤其是基层机关,不仅官职少,而且级别低,全县正处级干部也就限于县委、政府、人大、政协等机关的一把手,区区几个人。按照“职务决定待遇”的传统考核办法,基层公务员涨工资,极为不易。于是拼爹拼钱,比拼能力更有市场,买官卖官现象在基层也更为普遍。至于无爹无钱可拼者,其工作积极性便难以保证,他们中的许多人,可能干到退休,仍只是普通科员一名。

  同样是公务员,在省市级、国家级机关单位任职,晋升的通道就要宽敞得多。因此,县以上机关单位对人才有更强的吸引力。这显然不利于基层人才队伍建设和社会经济发展。中央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旨在突破基层公务员晋升“天花板”,调动公务员工作积极性,其意义是不言而喻的。

  不过,善政的出台只是第一步,如何推行落实,才是最大挑战。按照“职务与职级并行”的制度设计,公务员无法晋升到“长”字辈,可以评职级。比如,一个资深科员,若不能晋升为副镇长,则可晋级为副主任科员;同样,副镇长如果晋升不了镇长或局长,可晋级为主任科员;局长或镇长当不成副县长,可晋级为副调研员……晋级后,工资待遇,与同级别干部相同。

  那么,问题来了:公务员晋级,谁说了算?职级虽不是官位,但由于其与工资待遇挂钩,事实上也相当于官职,日后升任领导职务也算是一个基础。因此不难想象,追求职级的人会比追求官位的人要多得多。如果职级的考核由领导说了算,其后果恐怕人尽皆知。因此,必须有一套科学而公正的考核机制,才能确保新政良性运行。这个机制除了有集体表决的制衡力量,更要有民意的监督力量。要特别注意的是,职级考核不能走官员提拔的老路子。

  职级的设置也是一个大问题。如果每个公务员干到一定年限都可以晋级,那么财政是否吃得消?是否有足够资金给这些晋级公务员加工资和各种补贴?鉴于咱们的公务员退出机制尚不健全,只进不出、只升不降的现象依然存在,因此,职级只升不降的现象是可以预见的。我认为新政除了做加法,也要有减法,在此建立起刚性的公务员退出机制与降级机制。

  待遇和能力相匹配,职级与责任相对应,这样的机制才能真正调动起公务员工作的积极性。

责任编辑:编辑值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