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见了,横幅!青岛出新规,市区禁止挂横幅标语

2016-12-27 21:17:00 来源:齐鲁晚报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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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私拉乱设横幅对城市市容环境造成破坏,是城市管理的一大顽疾。23日,青岛市城管委办下发《通知》,市区范围内禁止设置横幅标语,根治悬挂横幅行为。青岛市城管委工作人员介绍,未经允许悬挂布幅违反了多个法规规定。多年来,私拉乱设横幅问题屡禁不止。调查发现,私拉乱设的横幅,除少部分是经营者为经营宣传而违法设置的外,多数横幅都是各有关部门、单位因公益性宣传需要而设立的标语式布幅。

  

 

  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悬挂横幅标语是一种传统的宣传手段,长期以来已经形成了固定思维,只要搞宣传,就是挂横幅标语。但实际上这种宣传不仅手段落后,效果也十分有限,较比互联网、移动通讯等,显然传播的速度和范围具有较大局限性。更主要的是悬挂布幅带来的市容环境和安全问题等负面影响要远远超过他的公益宣传意义。

  对此,青岛市城管委办制定印发《关于市区范围内紧致悬挂横幅标语的通知》,规定:六区及红岛经济区范围,对城市道路两侧可视范围的建(构)筑物上(含悬挂于室内玻璃窗面向户外的)、围墙、树木、杆体、交通护栏、立交桥体、人行天桥及其他公共设施禁设横幅。号召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转变思想观念,摈弃悬挂标语等传统宣传手段,积极拓宽宣传渠道,构建宣传阵地,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传播快捷广泛的媒体资源,开展丰富多样的公益宣传活动,提升宣传实效。

  岛城城管部门表示,禁设横幅后,各部门单位可以利用户外广告设施来开展公益宣传。近年来,岛城已协调了800余块户外广告设施长期用于公益宣传,仅今年就发布公益广告5100余处(次)3.1万平方米。为确保禁幅要求落到实处,《通知》还规定:凡在本通知发布前,在上述范围内已经悬挂的各类横幅标语,必须在通知发出后7日内自行清除完毕。逾期不清除的,由各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清除,并要求各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要加强巡查检查,对未经批准擅自悬挂横幅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市城管部门还将市区范围设置横幅行为纳入违法户外广告治理和户外广告管理考核范围,对私设横幅行为形成高压态势,确保禁设要求形成长效。

责任编辑:编辑值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