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16件实事财政资金投入7.18亿元 同比增长10.34%

2016-12-29 14:00: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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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12月29日讯(记者 刘晓婧)29日上午,山东省政府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记者了解到,目前2016年山东省“文化惠民、服务群众”16件实事已全部完成,省级以上财政资金投入7.18亿元,带动各级财政和社会资金投入16.29亿元。

  据高剑锋介绍,在当年省级发展类专项统一压减10%的情况下,结合中央资金安排7.18亿元,比上年同比增长10.34%,全力支持16件惠民实事开展。其中:安排2.88亿元,支持博物馆、美术馆、文化馆等文化设施向社会免费开放;安排2.76亿元,支持乡村学校少年宫、农村文化大院(文化活动室)、文化小广场、基层戏曲表演团体等文化单位服务设施改善;安排1.54亿元,支持基层开展乡村文明行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送戏下乡、公益电影放映等文化活动。

  整合农村文化建设专项、地方文化体育与传媒专项补助、五馆“免费开放”等专项资金4.4亿元;整合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和乡村文明行动专项资金7115万元,统筹用于支持实施乡村记忆工程和开展乡村文明“百镇千村”建设示范工程;整合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和省级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补助资金1.2亿元,统筹用于支持村(居)文化大院(文化活动室)优化升级为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等。

  强化资金监管措施,加强绩效目标管理。年初预算,将所有文化惠民专项资金全部纳入绩效目标管理,明确具体任务和工作目标。

  认真开展绩效评价。省级重点对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以奖代补资金、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等专项资金,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评价,确保评价结果公平公正,并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对考评结果好的项目,在安排下年度资金时,予以优先保障;对考评结果不好的项目纳入黑名单管理,并取消一定期限内享受省级财政补助资格。同时,我们还将资金分配结果主动向社会公开,利用全社会力量,加强监督,确保惠民资金用得对、花得好,为文化惠民十六件实事落地生根、开花结果提供了有力保障。
责任编辑:刘晓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