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通知:1月20日起济青北线实施限速限行!

2017-01-05 20:36: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打印

  鲁网1月5日讯(记者 殷会丽)记者从山东高速交警一支队官方微信获悉,为确保济青北线改扩建工程施工期间道路畅通,全力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山东省公安厅、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决定自2017年1月20日起,对济青高速公路通行车辆实施限速限行交通管理措施。

  全文如下:

  为确保济青北线改扩建工程施工期间道路畅通,全力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工程施工设计要求和专家评审意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规定,山东省公安厅、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决定自2017年1月20日起,对济青高速公路通行车辆实施限速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现通知如下:

  一、限速限行路段为济青高速公路全线,即G35济广高速K0至K22+210,G20青银高速K36+388至K323+350,途径济南、滨州、淄博、潍坊、青岛五市。

  二、2017年1月20日至2019年11月30日,最高限速80公里/小时;危险物品运输车、车辆运输车、不可解体物品超限运输车禁止通行。

  三、对其他车辆的交通管制,根据施工现场情况视情发布。

  四、为服务区运送石化油气的车辆,经目的地公安机关高速公路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后,由就近收费站驶入及驶离高速公路。

  五、运输企业根据限速限行规定,妥善调整运输计划和路线。

  六、因施工需要,临时采取交通管制措施的,另行发布相关通告或信息。

  七、违反限速限行规定的,公安机关高速公路交通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对驾驶人及相关运输企业实施处罚。

  八、本文件自2017年1月20日开始实施。有效期至2019年11月30日。

  特此通知。

  

  

  

责任编辑:编辑值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