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泽水:争取率先在山东省设立海洋发展银行
政协第十一届山东省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举行大会发言
山东省政协委员、国家开发银行山东省分行原行长于泽水
鲁网2月8日讯(记者 鲁珊珊 徐英淦)今天上午,政协第十一届山东省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举行大会发言。山东省政协委员、国家开发银行山东省分行原行长于泽水在会上发言时表示,山东省提出到2020年建成具有较强国际竟争力海洋强省的目标,但是,金融服务支持跟进不足、力度不够等问题摆在面前,在这种情况下,应该促进海洋发展银行率先在我省落地。
于泽水说,早在2011年1月,国务院批复的《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发展规划》明确提出,“支持城市商业银行等地方金融机构发展壮大,条件成熟时可根据需要对现有金融机构进行改造,做出特色,支持蓝色经济区建设。”落实规划要求,争取国家支持,促进海洋发展银行率先在我省落地,应该提上议事日程。
加强顶层设计 明确其专门服务海洋经济的特色定位
于泽水说,持续保持金融探索的良好势头,积极衔接青岛财富管理中心、济南区域性金融中心、烟台区域性基金管理中心的政策设计,充分运用我省“金改22条”的成功经验,选择一家实力较强的城商行为载体,联合多家城商行为发起人,建设区域性海洋发展银行,明确其海洋基础设施建设、海洋产业培育发展、海洋科技研发与成果转化、海洋生态保护与修复等金融服务的功能定位,优化股权结构,加强风险管控,扩大其政策创新和经营机制探索权限,鼓励其创新适应海洋经济发展需求的金融产品和服务,着力打造具有山东特色和影响力的蓝色金融新坐标。加强与国家有关部委的沟通,积极争取政策、资金支持,推进海洋发展银行尽快立项审批。
增强筹资能力 打造多元化规范化的高效融资平台
“我省以群象经济著称,具有很强的省域筹资能力。”于泽水坦言,组建海洋发展银行,可采取定向募集资金的办法,加大向省内高新技术企业集团、资源型深加工旗舰企业以及民间资本的筹资力度,积极引进国内外战略投资者,增强海洋发展银行授信放贷能力,用好用足蓝色发展基金,省级层面通过担保形式,深化与国开行、农发行、进出口银行的战略协作,争取其以股权合作、资金拆借等形式,授予新设立的海洋发展银行更多开发性信贷额度,使之兼具政策性银行服务功能。
坚持务实推进 探索设立海洋发展银行的现实路径
于泽水说,组建海洋发展银行是一项较为复杂的系统工程。可按照“双线推进、最终并轨”的思路,一方面,尽快推进银行筹备工作;另一方面,组织现有的载体城商行和发起人围绕海洋金融做文章,创出特色、积累经验,最终将成果一并纳入海洋发展银行。具体可采用两种模式:一是引导发起人发展“海洋支行”,将青岛银行、齐鲁银行等资产规模较大的地方法人金融机构,纳入海洋发展银行的发起人,实施综合政策扶持,鼓励其在青岛财富综合改革试验区、威海中韩自贸区地方经济合作示范区建立特色“海洋支行”,专门提供海洋金融产品和服务,为后续组建海洋发展银行提供物理网点支持。推动载体城商行将"海洋金融"作为中长期核心驱动战略,将产品和服务重心向海洋领域倾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