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山东实现1000万农业转移人口和700万城中村城边村原有居民市民化

2017-02-14 14:58: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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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2月14日讯(记者 殷会丽)在今天下午召开的山东省政府新闻发布会上,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厅长王玉志介绍了《山东省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发展规划》有关情况。《规划》确定到2020年,实现1000万农业转移人口和700万城中村城边村原有居民市民化,常住人口城镇化率、户籍人口城镇化率分别达到65%和55%以上。

  据王玉志介绍,我省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主要是推进城镇外来务工人员市民化、城中村城边村原有居民市民化、农村地区就地转移就业人口市民化“三个市民化”,这是整个规划的主体和核心。

  推进城镇外来务工人员市民化。重点引导外来务工人员及其随迁家属、农村籍大中专学生和退役军人、在城镇购房的农村人口等人群在城镇落户。强化城镇产业就业支撑,提升外来务工人员就业和收入水平,保障进城落户农民农村权益,多渠道解决农民工住房需求,推动外来务工人员融入城市。

  推进城中村城边村原有居民市民化。因地制宜采用整村改造、局部拆建、综合整治等方式,统筹推进城中村、城边村改造,到2020年基本完成城市建成区内城中村改造。将城中村城边村原有居民逐步纳入城市社区治理,优化教育、医疗、养老等公共服务设施布局,提升住区环境宜居水平。

  推进农村地区就地转移就业人口市民化。加快推进新生小城市培育试点、重点示范镇提升、特色小镇创建,打造就地市民化载体;促进镇区基础设施向周边村庄延伸,实施农村新型社区和产业园区“两区同建”,推动农村新型社区人口纳入城镇化管理。

  对于市民化的相关配套政策,王玉志表示,要创新完善户籍、土地、投融资等相关政策,形成完善的市民化政策体系。

  为此,建立健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与财政转移支付、城镇化建设用地规模增加、财政支持基础设施三挂钩机制,构建“钱随人走、地随人走”的资源分配机制;科学测算人口市民化成本和转移支付标准,厘清政府和市场职能边界,建立健全由政府、企业、个人共同参与的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担机制,降低农业转移人口进城落户的经济压力;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在推进人口市民化中的主体作用,鼓励引导社会资本、金融机构等积极参与人口市民化进程,逐步建立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的多元化、可持续的资金保障机制;健全完善城乡统一的户籍管理制度,实施城镇集体户口、居住证和转移落户备案证书制度,畅通落户渠道,消除农民进城后顾之忧,积极引导农村人口向城镇有序转移;切实发挥土地对推进人口市民化的要素支撑和资源保障作用,优化城乡建设用地布局,强化城镇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和城中村改造用地保障,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流转交易平台,释放农村建设用地潜力。

责任编辑:编辑值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