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出招助力实体经济 一大批企业迎来政策红利
鲁网3月10日讯 今天,记者从山东省人民政府官方网站获悉,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的实施意见,据悉,为进一步降低企业融资、税费负担、人工、用能用地和物流等成本,营造良好的公平竞争环境,促进实体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有效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按照国家有关要求,对符合“三农”、小微企业贷款考核条件的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和农业银行县域分支机构执行优惠存款准备金率。对涉农和小微企业贷款投放力度较大的地方法人金融机构优先给予再贷款支持。对利率较低的涉农、小微企业贴现票据优先给予再贴现支持。加强对开发性、政策性金融机构资金使用效果评估,提高资金投向基础设施建设、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使用效率。充分发挥山东省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作用,引导金融机构科学理性定价,在覆盖风险的前提下,适当降低贷款利率。(责任单位:人民银行济南分行、省金融办、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排在第一位的为牵头单位,下同)
进一步减轻企业税费负担
落实好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加强经济和信息化、税务、财政等部门协调配合,促进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高效落实。及时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新材料、关键零部件、环境保护专用设备、节能节水专用设备等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责任单位: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省财政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扩大政府性基金免征范围。认真落实国家有关政策措施,将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免征范围,由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的缴纳义务人,扩大到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的缴纳义务人。(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物价局、省地税局)
继续停征、降低和整合部分政府性基金。取消大工业用户燃气燃油加工费等违规设立的政府性基金。落实已明确的减免政府性基金等政策,将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征收标准降为零,整合归并水库移民扶持基金等7项政府性基金。(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物价局、省国土资源厅、省水利厅、省商务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林业厅)
合理降低企业人工成本
降低养老保险单位缴费费率。各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统一按18%执行。因单位缴费比例调整形成的基金收支缺口,通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调剂金给予适当补助。(责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
规范和阶段性适当降低企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完善公积金制度,严格执行缴存控高保低政策。2018年4月30日前,企业可根据自身生产经营情况,经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讨论通过后,在5%至12%之间确定合适的缴存比例,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通过后实施。生产经营困难企业除可降低缴存比例外,还可依法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待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恢复缴存并补缴缓缴的住房公积金。(责任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人民银行济南分行)
适当调控企业职工工资水平。统筹兼顾企业承受能力和保障职工劳动报酬权益,合理控制最低工资标准调整频率和幅度,适当确定企业工资指导线。企业与职工通过集体协商,科学合理调整职工工资水平。切实将提高职工工资水平建立在企业发展质量效益提升、劳动生产率提高、综合成本降低的基础上。(责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着力降低企业用能用地成本
加快推进能源领域改革。按照“管中间、放两头”的总体思路,深入推进电价形成机制改革,促进市场主体多元化竞争。根据国家工作部署,择机放开天然气气源价格,有序推进天然气公开交易。根据管网经营主体多元化情况,在成本监审的基础上,科学核定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完善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择机放开非居民用气价格,逐步放松对居民生活用气价格管制。落实国家成品油价格调控机制,适时放开价格。(责任单位:省物价局、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合理降低企业用电成本。2017年启动售电侧改革试点,培育售电主体参与交易,放开部分10KV电压等级用户进入市场。落实完善两部制电价政策,放宽基本电价计费方式变更周期和减容(暂停)期限限制,支持企业转型,增加电价政策灵活性,降低企业运行成本。(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物价局)
较大幅度降低企业物流成本
优化物流业发展环境。研究制定物流业降本增效专项措施,优化综合交通运输通行条件和环境,构建高效运行的多式联运体系。根据国家统一部署,2017年开始在我省开展无车承运人试点工作。完善支撑物流业高效运行的信息技术、标准和设施,健全有效衔接、联通共享的物流标准体系,推进智慧物流体系和智慧物流工程建设。(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商务厅、省交通运输厅)
提高企业资金周转效率
推进实体经济经营性资产证券化。促进基础设施资产证券化,探索实施金融资产、知识产权、碳排放权、不动产收益权等企业资产证券化,推动实体经济优势转化为资本竞争优势。鼓励山东金融资产交易中心创新产品和服务,为地方金融资产有效配置提供有力支持。(责任单位:省金融办、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山东证监局)
开展投贷联动试点支持科技创新创业企业。完善科技创新创业企业贷款风险与补偿机制,创造条件积极争取投贷联动试点资格,支持符合条件资质的银行业机构开展投贷联动业务,为科技创新创业企业提供股权与债权相结合的融资服务。(责任单位:山东银监局、省金融办、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山东证监局、省商务厅、省科技厅、省财政厅)
建立健全降成本工作推进机制
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抓紧抓实抓出成效。省级建立由省发展改革委牵头、其他有关部门参加的工作协调机制,下设综合、降低企业税费负担、降低企业融资成本、降低企业用能用地物流成本、降低企业人工成本工作组,分别设在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金融办、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负责统筹推进各领域工作,跟踪督促落实。各市要建立健全工作协调机制,切实推进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