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五年工作综述

2017-03-18 15:52:00 来源:胶东在线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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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风清舵正行自远 继往开来谱新篇

  ——烟台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五年工作综述

  这五年,落实“两个责任”贯穿始终,渐成自觉。

  这五年,以雷霆之势直击作风顽疾,新风一开,万木春来。

  这五年,严肃执纪步履铿锵,监督问责“寸土不让”。

  这五年,教以明纪,警以正心,深耕厚植,成风化人。

  这五年,深化“三转”,革弊立新,自身建设大力推进,机构改革阔步前行。

  市第十二次党代会以来,烟台市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决策部署,聚焦中心任务,强化责任担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新成效,为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作出积极贡献、提供有力保障。

  强化监督问责 压紧压实两个责任

  全面从严治党,落实“两个责任”是关键。市委以上率下、层层加压,以硬措施、严标准扛稳抓牢主体责任。市纪委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寸土不让,推动“两个责任”落地生根。

  打出制度“组合拳”。以《落实“两个责任”实施意见》立柱架梁,从厘定“两个责任”清单管起,出台配套制度,细化出具体任务主体责任77项、监督责任21项;以座谈督导、集中约谈、述廉述责等方式约束“关键少数”,切实将压力传导到基层;用“两个台账”全程督责,月统计、季汇总,年底由市委常委带队,结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分档定性考核,逐步形成了明责、压责、督责、问责“四位一体”的完整链条,基层党组织管党治党意识不断增强。

  用好问责“撒手锏”。对责任不落实或者落实不到位的,严格责任追究。五年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先后对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的75名党员领导干部进行问责追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55人。

  保持战略定力 驰而不息纠治四风

  2012年,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开启了激浊扬清的作风之变。烟台主动向中央基准看齐,相继出台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办法、严格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嫁娶事宜、规范公车管理使用等一系列制度规定,为党员干部改进作风立了规矩、划了红线。

  “四年多来,当曾经的新规定变成了如今的老规矩,干部离特权远了,离群众近了;机关里花架子少了,干实事多了。”这是一位基层党员感受到的真切变化。

  踏石留印,抓铁有痕。全市纪检监察机关从重要时段、关键节点和细微之处入手,畅通群众举报渠道,不间断组织明察暗访1823次,严查公款吃喝、公车私用、公款送礼等“节日病”“隐形病”;深入开展集中整治违规操办婚丧嫁娶事宜、收受“红包”及购物卡、“会所中的歪风”等专项行动,对不收手、不知止,规避组织监督的一律从严查处。

  言出纪随,一寸不让,越往后执纪越严。中央八项规定实施以来,市县两级累计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880起、 998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627人,其中市纪委通报曝光典型问题124起,持续释放出违纪必究、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

  严格执纪审查 坚定不移惩治腐败

  惩治是最有力的监督。坚持反腐败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以坚定不移的态度、前所未有的力度坚决遏制腐败问题滋生蔓延势头,是五年来烟台市纪律审查工作的主基调。

  惩腐出重拳,以“关键少数”和“三类人”为重点从严执纪,通过市县联合办案、领导包案、县市区交叉协作办案等方式形成合力,严肃查处了一批严重违纪违法党员干部,产生了强大的震慑作用。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群众举报2.83万件(次),处置反映问题线索5829起,立案4967件,结案4955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5065人,其中处分县处级干部175人、乡科级干部658人,农村党员2854人;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机关处理267人。

  上医治未病,善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动辄得咎,发现问题及时约谈函询、提醒纠正,红脸出汗渐成常态,“好同志”和“阶下囚”之间有了“缓冲区”。市纪委实施信访谈话68人、函询158人;全市纪检监察机关给予党纪轻处分2705人、政纪轻处分295人。

  突出基层基础 深入整治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民心是最大的政治。“对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要坚决查处,严肃追责。”对此,市委市纪委立场坚定、态度鲜明。

  紧盯“微腐败”。从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出发,开展专项治理,集中查处了一批涉农、医保、城管、教育、卫生、城建等领域发生的小官大贪、小系统大腐败等问题。

  打通“中梗阻”。对失职渎职、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加大监督查处力度,制定出台“九个严禁”规定,对“庸懒散”问题进行专项治理,组织开展“转作风、解难题、促发展”“三查五创两监督”“承诺-报告-评议”等系列活动,切实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

  着眼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突出镇村两级,通过组织直查直纠专项行动、开展“廉洁乡村”创建、督办解决重点难点信访问题等,增强了群众的获得感,赢得了群众的信任和支持。仅2015年以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就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222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45人。

  深化教育警醒 着力构建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反腐倡廉,教育在先。

  随着烟台市纪委监察局网站改版完成,“烟台纪检监察”微信公众号开通,烟台廉政教育基地展厅开馆,“一网一微一厅”已逐渐成为传递纪检声音、解读党纪条规,开展警示教育、弘扬廉政文化的重要平台。

  以三大平台为支撑,融合传统媒体多维互动,紧扣中央精神和省市部署,五年来,在各级媒体刊发稿件2000余篇,有效传递了反腐强音,营造了崇廉尚实、遵规守纪的浓厚氛围。

  心有敬畏,行有所止,纪律教育始终是重中之重。通过编发手册、辅导宣讲、讲廉政党课、开展德廉测试等措施,督促党员干部明纪律、守底线。用好典型案例“活教材”,采取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到部门以案说纪、观看警示教育片等方式,给党员干部以深刻警醒。

  “我真正意识到,党的纪律是带电的高压线,做人要严于律己,用权要如履薄冰。”一位受教育的党员深有体会地说。

  坚持严管厚爱 打造过硬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打铁还需自身硬。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把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贯穿于干部队伍建设全过程,着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执纪铁军。

  聚焦“三转”,明确职能,理顺关系,突出主业主责。完成市县两级纪委机关内设机构调整,从事执纪监督的人员增加到73.17%。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市级由109个压减到10个,县级由602个压减到112个。规范纪委书记职责分工,500余名纪委书记(纪检组长)签订承诺书。

  深化改革,释放活力,推进组织人事制度创新。完善纪委双重领导体制,制定出台“四个提名考察办法”,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稳步推进市县两级党委巡察机构建设,高度重视县乡两级纪检队伍和村级纪检委员队伍建设,监督力量进一步增强。

  加强管理,严格监督,全员培训,强化纪律约束,严防灯下黑。干部监督室成立以来共立案调查纪检监察干部违纪案件18件,处理23人。

  扬帆总在风起处,乘风破浪正当时。展望未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在新一届市委的坚强领导下,以时不我待、砥砺奋进的精神,不断开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局面,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推动烟台始终走在全省前列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责任编辑:编辑值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