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特级教师评选:师德表现不优 从事有偿家教等不得参与

2017-03-27 15:40:00 来源: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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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齐鲁网3月27日讯(记者 张洪波)第九批山东省特级教师评选工作日前启动,主要面向普通中小学教育教学第一线工作的教师,评选山东省特级教师360名。向农村教师倾斜,义务教育学段推荐人选,农村(不含县城驻地)教师比例不少于30%。按规定,特级教师每3年评选一次,总数一般控制在中小学教师总数的1.5 %以内。各市及有关单位于4月20日前完成推荐工作,4月25日前完成网上申报。

  此外,对于省级及以上优秀教师、支援西部教育1年以上等5种情形,可优先推荐;师德表现不优秀,从事有偿家教等10种情形之一者,不得参与推荐。

  具体如下:

  优先推荐:(一)省级及以上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及相当荣誉称号获得者。(二)省年度创新人物获得者,齐鲁名师、名校长人选。(三)市级及以上名师。(四)支援西部教育1年以上和城区(含县城)教师到农村学校任教3年以上,成绩突出者。(五)具有奉献精神,乐于助人,积极参加送教下乡、指导教师远程研修等教育志愿服务,表现突出者。

  不得推荐:

  (一)师德表现不优秀的;(二)从事有偿家教的;(三)廉洁自律发生问题被查处的;(四)收受学生、家长礼品礼金或向学生推销各种教辅材料谋利的;(五)利用工作时间从事个人经营性活动的;(六)违规办学的;(七)完不成规定工作量的;(八)继续教育学分达不到规定要求的;(九)应参加交流但不服从组织安排的;(十)按照《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考核工作的指导意见》规定,年度考核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

责任编辑:刘晓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