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烟台棚改计划涉及14个县市区89项目2.77万户

2017-04-13 10:14:00 来源:水母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打印

 

2017年烟台市区棚改任务目标清单一览

  水母网4月13日讯(YMG记者 杨健 通讯员 高健 韩志鸿)记者从市住建局开发办获悉,2017年烟台棚改任务已落实到14个县市区的89个具体项目,项目征收拆迁、手续办理及政策性贷款等相关工作年初已陆续启动。按照计划,2017年计划实施改造2.77万户,约占棚改剩余总量的32%。

  城市副中心棚改将规划产业地产及综合体

  今年烟台市棚户区改造主要以大规模城中(边)村改造项目为主、以部分旧城改造项目为辅,创新推行三种改造模式。

  对于城市副中心区域,大力推行商业带动模式,积极引进国内有实力的开发商,规划布局产业地产以及综合体项目;对于城郊区域,大力推行强企参与模式,先后引进了万科、金地等20余家知名开发商参与改造,显著提升了住宅开发品质档次;对于区位地段较好、但商业改造价值较低的区域,大力推行政府介入模式,由市、区两级融资平台实施征收安置,腾出净地用于公共服务和社会事业发展。

  征迁户重新购房可享优先贷款支持

  同时,根据去年11月出台的《关于推进城镇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的指导意见》(下简称“新政”),今年棚改将从补偿标准、购置新房契税减免、子女入学转学、社保低保等多方面确保被征收人权益,推广政策性贷款推动棚改模式,确保各县市区棚改项目货币化安置比例达到50%以上。

  在购房贷款上,新政要求对棚户区居民优先提供个人住房贷款支持。对实施货币化安置的棚改项目,政策性贷款优先予以支持,安置费用全部纳入贷款支持范围,符合条件的可集中批量放款。对安置方式调整为货币化安置的贷款项目,有关银行业金融机构在符合信贷管理有关要求的前提下,按特事特办原则,加快办理变更手续,快速放款。

  契税方面,棚户区居民因个人房屋被征收而选择货币补偿用以重新购置房屋,并且购房成交价格不超过货币补偿的,对新购房屋免征契税;购房成交价格超过货币补偿的,对差价部分按规定征收契税。选择房屋产权调换,并且不缴纳房屋产权调换差价的,对新换房屋免征契税;缴纳房屋产权调换差价的,对差价部分按规定征收契税。

  其他税费方面,棚户区居民取得的货币安置补偿款按规定免征个人所得税。对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转让旧房作为棚改安置住房房源且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免征土地增值税。改造安置住房建设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对改造安置住房经营管理单位、开发商与改造安置住房相关的印花税以及购买安置住房的个人涉及的印花税予以免征。

  对于被征迁人的其他生活保障方面,新政提出,棚户区改造被征收人自货币化安置协议签订之日起2年内,被征收人子女仍可在原被征收房屋区划片区内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学校应视同片区内生源办理。被征收人以货币化安置补偿款购买商品房后,也可凭《购房合同》和《货币化安置证明》在商品住房所在片区,办理户口迁入后按规定办理子女转学、入学等手续。对购买存量商品房转变为城镇户籍的棚改居民,可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申请城市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具体政策由各县市区自行制定。

  今年棚改项目9月份将全部开工年底全面完成改造任务

  水母网4月13日讯(YMG记者 杨健 通讯员 高健 韩志鸿)今年,烟台将完成2.77万套棚改任务,全部棚改项目6月底基本达到开工条件,9月份全部开工建设,年底全面完成改造任务。记者从昨日召开的全市棚户区改造调度会议上获悉,一季度,全市开工建设棚户区改造安置房10663套,开工率达38.4%;货币化安置8626套,占已开工套数的80.9%,为近年来同期货币化安置比例最高。

  城中村、城边村和建制镇棚改占比超85%以上

  市住建局局长季善亭在会上表示,今年,我市棚改任务量为2.77万套,创历年之最,是2016年任务量的1.87倍。其中,城中村、城边村和建制镇棚改数量占全市总量的85%以上。

  从各县市区来看,有5个县市区任务量均超过2000套,其中海阳市任务量为8347套,连续两年居全市首位,占全市总量的30%以上;牟平区任务量为3755套,占全市总量的13.5%;开发区任务量为2224套,占全市总量的8%。5个县市区任务量均超过1000套,其中蓬莱市为1883套、福山区为1575套、高新区为1500套、芝罘区为1420套、莱州市为1028套。4个县市区任务量均在750套以下,其中栖霞市为740套、龙口市为310套、招远市为265套、长岛县为256套。

  针对市民最关心的棚改进度,季善亭在会上介绍说,一季度全市开工建设棚户区改造安置房10663套,开工率38.4%,同比提高6个百分点。5个县市区开工率超过全市平均水平,其中招远市为100%、开发区为81%、莱山区为77%、莱州市为60%、牟平区为50%。截至一季度末,全市基本建成8626套,基本建成率54.4%,同比提高14个百分点。开发区、芝罘区、招远市、牟平区等4个县市区已提前完成全年任务,莱山区、莱州市、蓬莱市、海阳市等4个县市区均超过40%。

  2012年以来,全市棚户区改造范围由最初的城市棚户区,拓展到城中村、城边村、建制镇,延伸至采煤塌陷区和非煤矿山采空区。累计实施棚户区改造9.2万户,20多万群众住上了新房子、改善了居住条件,实现了城中村、城边村居民完全市民化。同时,全市累计争取上级奖补资金22.05亿元,获批政策性贷款109.65亿元,财政、国土等部门在税费减免、土地指标保障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

  去化周期较长县市区棚改以货币安置为主

  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结合实际去库存,合理控制土地出让时序和规模,提高住房货币化安置比例,给予本地进城购房农民补贴优惠。截至一季度,全市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8626套,占已开工套数的80.9%、占总任务量的31.06%,同比分别提高73个、30个百分点,这是近年同期货币化安置比例最高的一次。全市申请第一批政策性贷款融资需求77.73亿元,已超过2016年全年需求总量;申报配套基础设施中央预算内投资1.98亿元。

  目前,开发区长期采用政府主导、企业代建、财政回购模式,推进旧村改造、合村并居,同步完善基础设施配套以及村民社会保障体系。海阳市以国有的昊海置业作为棚改承接主体,并建立了棚改项目商品住房房源库,所有棚改项目全部由昊海置业统筹运作,较好保障了棚改效果。福山区、牟平区分别新成立了区级投融资公司,作为棚户区改造的融资改造主体或单纯的融资主体,为政府统筹实施改造提供了保障。

  季善亭说,今年省里对货币化安置比例不作硬性要求,但对商品房库存量较大、去化周期较长县市区的棚改项目,要求以货币化安置为主。从近几年棚改项目实施情况看,货币化安置不仅是群众早搬迁、早受益的关键渠道,还能够有效破解手续办理时间长、政策性贷款申请要件多等问题。海阳市推出的“1+1”两地两房模式已被省里作为典型经验推广,各县市区需结合自身实际研究切实可行的货币化安置模式,出台优惠扶持政策。适当提高奖励标准,多形式搭建定向交易服务平台,筹集存量商品住房,建立安置房源库,为棚改居民选购住房提供便利。

  6月底全部棚改项目将基本达到开工条件

  今年全市城乡建设工作会议上提出,符合条件的棚改项目将尽量全部纳入贷款融资计划,力争总额突破60亿元。各县市区列出贷款批次计划表后将争取列入全市贷款盘子,并根据各县市区财力状况,适当提高货币化安置奖励标准,引导群众自主选择货币化安置。今年3月份,国家财政拨付了2017年棚改项目第一批补助资金,近期发改委也将发放基础设施配套资金。今年国家还在原有国开行、农发行两家政策性银行的基础上,新增工商银行等9家商业银行为棚改项目提供专项贷款。下一步,我市相关部门将继续争取利率低、时间长的棚改银行专项贷款,从棚改项目征收补偿、安置房建设、基础设施配套等各个环节都为棚改提供资金保障。

  针对2020年完成现有棚户区改造任务的总体目标,下一步,各县市区将对辖区内现存棚户区进行全面摸底,抓紧编制2018-2020年改造规划和年度计划。调查摸底由国土部门提供全覆盖卫星遥感影像图片作为调查依据,对卫片上疑似棚户区逐一进行现场比对和判定,确保没有遗漏、不留空白。

  同时,重点抓好房屋征收拆迁和安置房建设手续办理等关键环节,力争6月底项目基本达到开工条件,确保9月份全部开工建设。对安置房建设项目提高行政效率,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和建设标准规范,落实参建主体质量安全终身负责制,规范财政奖补资金和专项资金使用,确保项目依法依规快速推进。

责任编辑:刘晓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