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一季度实施环境行政处罚2392起 罚款1.74亿元

2017-04-19 10:31: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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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4月19日讯(记者 李颖 范金鑫)今天上午,山东省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2017年第一季度全省环境质量状况。记者了解到,1-3月,全省共淘汰燃煤小锅炉1330台,取缔“小散乱污”企业5566家。全省环保部门实施环境行政处罚2392起,罚款1.74亿元。

  山东省环保厅副厅长姚云辉现场介绍,截至目前,全省已有204台单机10万千瓦及以上燃煤机组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合计6653万千瓦,按完成台数和装机容量统计的完成率分别达到81.9%和87.4%。加快推进燃煤小锅炉清零和违法“小散乱污”取缔。1-3月,全省共淘汰燃煤小锅炉1330台,合计2773蒸吨/小时。7个传输通道城市共排查燃煤锅炉13207台、“小散乱污”企业5566家。加强挥发性有机物治理。通报了截至2016年底全省纳入《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中的VOCs治理项目进展情况;进一步开展VOCs排放企业摸底排查、督促企业加快VOCs治理进度,确保已建治理设施稳定运行。

  姚云辉表示,山东进一步提高单位浓度生态补偿资金,由40万元提高到80万元,并增加一次性奖励,对PM2.5、PM10年均浓度达到二级标准和SO2、NO2年均浓度达到一级标准的城市,分别给予奖励。坚持每月通报各市空气质量状况和改善幅度排名,并参照全国74个重点城市排名,排出全省城市相对位次,层层传导压力。

  今年以来,全省共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68次,其中红色1次,橙色11次,黄色14次,蓝色42次。重污染应急期间,累计停产工业企业4250家,停工工地6420个,限产工业企业5643家。环保部门加强督查,检查企业39639家,巡查工地25087个。

  2017年第一季度,全省环保部门实施环境行政处罚2392起,罚款1.74亿元。其中,实施按日连续处罚15起,罚款4311万元;实施查封、扣押71起;实施限产、停产55起;移送适用行政拘留案件156起,移送涉嫌污染环境犯罪案件61起。

  姚云辉现场说,必须清醒地看到,当前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各市工作进展不平衡。NO2和PM2.5改善幅度较小,污染物减排难度大。第一季度,NO2改善幅度为4.3%,7市NO2浓度不降反升;PM2.5改善幅度为6.8%,4市反弹。少数城市多项污染物反弹,如滨州市四项污染物全部反弹,潍坊市除SO2外三项污染物反弹。二是部分市大气污染防治决策部署不到位。“小散乱污”企业底数不清,部分市存在取缔不彻底、边拆边建现象,在线监测设施运行不正常或数据不实、久试不验等问题依然存在。三是行政边界区域内的土小企业依然存在,部分污染物直排,急需加大跨区域联动和执法打击力度。四是春季城市扬尘点多面广,施工周期长,产尘环节多,对周边区域颗粒物贡献较大,同时工业企业、港口码头扬尘管控依然粗放。五是氮氧化物改善进入瓶颈期,难度逐年加大,全省机动车污染占比逐步升高,急需采取有效措施加强高排放车辆监管,加大机动车污染控制和老旧车淘汰力度。

责任编辑:方媛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