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通报山东省邹城市违法违规举债问题整改和问责处理情况
新华社北京4月19日电(记者刘红霞、郁琼源)财政部19日通报山东省邹城市违法违规举债问题整改和问责处理情况,相关涉事官员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和行政降级等处分。
邹城市为济宁市下辖的县级市。通报显示,2015年2月,邹城市政府召开常务会议,决定以市总工会为发起人,以邹城市正方经济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为借款主体,向全市企事业单位职工发行信托产品违法违规举债。
经审计机关提供线索、财政部驻山东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核查确认,财政部今年1月向山东省反映该市违法违规举债问题,并提出处理建议。
通报说,山东省对邹城市违法违规举债直接责任人员、市政协副主席姚某(时任市总工会主席)给予党内严重警告、行政降级处分;对负有重要领导责任的时任常务副市长李某给予党内警告处分。此外,时任邹城市市长谢某负有主要领导责任,正按规定程序核查处理。
整改方面,截至2016年9月,邹城市总工会已向干部职工退还了全部资金,违法违规举债问题全部整改到位。
据了解,这是财政部3月份以来又一次通报地方政府或金融机构违法违规融资举债行为的问责处理结果。3月24日,财政部通报重庆市黔江区财政局相关违法违规行为,区长徐某接受批评教育,区政协主席夏某(时任黔江区常务副区长)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区财政局局长卢某受到行政撤职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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