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7人涉嫌职务犯罪被依法追究责任

2017-05-03 09:37:00 来源:大众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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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5月3日讯 5月2日下午,大众网记者从山东省检察院获悉,近日滨州医学院原党委书记刘树琪(正厅级)、临沂市文广新局原局长郑西溪等7人涉嫌职务犯罪,被依法追究责任。

  近日,山东省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滨州医学院原党委书记刘树琪(正厅级)决定逮捕。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近日,临沂市文广新局原局长郑西溪(正处级)滥用职权、受贿、贪污一案,经兰陵县法院依法审理后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郑西溪犯滥用职权罪、受贿罪、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40万元。

  近日,经东营市检察院指定管辖,利津县检察院依法对东营市发改委原党组书记曹明刚(正处级)涉嫌贪污、受贿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近日,由滕州市检察院立案侦查并提起公诉的滕州市广播影视总台原台长丁修杰(正科级)受贿一案,经滕州市法院依法审理一审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丁修杰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2万元。

  近日,临清市检察院依法对聊城东昌府区旅游局原党组书记、局长薛守鼎(正科级)涉嫌挪用公款犯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目前案件正在侦查过程中。

  近日,经济南市民检察院审查,依法对平阴县供电公司原总经理、党委书记殷庆昌(正科级)、原纪委书记赵胜(副科级)涉嫌贪污罪决定逮捕,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大众网-山东24小时记者 贺辉)(完)

责任编辑:刘晓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