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纪委通报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2017-05-25 09:16:00 来源:青岛日报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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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5月25日讯 近期,青岛纪检监察机关严肃查处了一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现对6起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黄岛区宝山卫生院党支部书记、院长倪连春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5年1月至2016年6月,倪连春擅自决定向该院中层以上干部违规发放补贴共计7.48万元。倪连春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相关违纪款予以收缴。

  城阳区公安分局惜福镇派出所违规借用车辆问题。2012年6月至2015年3月,惜福镇派出所违规借用辖区内个人车辆,2013年公务用车专项治理期间未按要求进行整改。惜福镇街道党工委委员、惜福镇派出所所长王志悦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借用车辆予以退还。

  即墨市温泉街道办事处民政办负责人曾强违规收受礼品问题。2017年1月,曾强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赠送的价值400元的海产品。曾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胶州市粮食办公室原党委委员、青岛胶州储备粮管理中心原党支部书记孙培金违规发放福利、公款购买赠送土特产品等问题。2013年1月至2015年12月,孙培金违规向本单位职工发放福利共计2.71万元,违规公款购买赠送土特产品共计4.38万元,另查清其存在违规公款接待等问题。孙培金被撤销党内职务,违纪款予以收缴。

  平度经济开发区香店村党支部书记张炳进违规发放福利问题。2015年10月,张炳进违规向村干部及有关工作人员发放福利共计632元。张炳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予以收缴。

  莱西市沽河街道办事处食安办负责人吴金祥违规操办儿子婚宴并收受礼金问题。2016年7月,吴金祥操办其儿子婚宴期间,违规邀请管理服务对象参加并收受礼金3260元。吴金祥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收受礼金被责令退还。

  通报指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治“四风”工作必须坚持抓常抓长、久久为功,稍一放松就会反弹回潮。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上述典型案例中汲取深刻教训,知敬畏、守底线。各级党组织必须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加大工作力度,把纠正“四风”往深里抓、实里做,推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常态化、长效化。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紧盯享乐奢靡,密切关注“四风”新动向新表现,深查细究隐形变异“四风”问题。同时要注意发现和纠正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方式对待党中央决策部署,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仅仅当作口号等突出问题。要强化通报曝光,对不收手不知止、顶风违纪的,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严格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对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作风建设流于形式的,对违规违纪问题压制不查、隐瞒不报、处理不到位的,实行责任倒查和“一案双查”,既要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要追究领导责任、党组织责任,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记者 杨晓星)(完)

责任编辑:刘晓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