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采取扬尘污染防治措施 中建八局第二建设有限公司遭处罚

2017-05-27 11:20: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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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5月27日讯(记者范金鑫)记者从信用山东官网获悉,济南市市中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依法对中建八局第二建设有限公司进行了通告处罚。通告显示,中建八局第二建设有限公司因未按照规定采取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被罚款20000元。

责任编辑:徐英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