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食药监总局通告12批次不合格中药饮片 青岛天成中药饮片有限公司、威海仁济中药饮片厂上“黑榜”

2017-06-05 20:05: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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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6月5日讯(记者徐英淦)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近日发布2017年第85号12批次中药饮片不合格的通告。通告称,经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检验,标示为青岛天成中药饮片有限公司、威海仁济中药饮片厂等12家企业生产的12批次中药饮片不合格,遭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通告处罚。并要求这12家企业暂停销售使用、召回产品,进行整改。

  通告显示,经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检验,标示为徐州彭祖中药饮片有限公司、安徽惠隆中药饮片有限公司、青岛天成中药饮片有限公司、威海仁济中药饮片厂、河南聚仁中药饮片有限公司、岳阳天香中药饮片有限公司、广东恒祥中药饮片有限公司、新兴县永祥中药饮片厂有限公司、广西贵港市神农药业有限公司、广西同福堂中药饮片有限责任公司、广西玉林参宝堂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等企业生产的12批次黄芪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性状。

  对上述不合格中药饮片,相关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采取查封扣押等控制措施,要求企业暂停销售使用、召回产品,并进行整改。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要求生产企业所在地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上述企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三、七十四、七十五条等规定对生产销售不合格药品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三个月内公开对生产销售不合格药品相关企业或单位的处理结果,相关情况及时报告总局。

  通告指出,在立案调查工作中,企业对产品真实性有异议的,可以向所在地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由当地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企业生产销售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并将情况通报被抽样单位所在地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被抽样单位所在地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接到对不合格产品真实性异议的通报后,要立即立案调查,追溯产品来源。如确属标示生产企业生产的,由相关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生产企业从重处罚。

  12批次不合格中药饮片名单

        

药品

品名

标示生产企业或供货单位

生产批号

检品来源

检验依据

检验

结果

不合格项目

检验

机构

备注

黄芪

徐州彭祖中药饮片有限公司

160407

国药控股徐州有限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5年版一部

不合格

[性状]

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

 

安徽惠隆中药饮片有限公司

20151101

国药控股国大天益堂药房连锁(沈阳)有限公司

 

青岛天成中药饮片有限公司

151201

广西柳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威海仁济中药饮片厂

150202

烟台市莱阳中心医院

 

河南聚仁中药饮片有限公司

150401

浙江嘉兴盛康医药有限公司

 

岳阳天香中药饮片有限公司

201605172

岳阳市二人民医院

 

广东恒祥中药饮片有限公司

D1510001-3

肇庆和新药业有限公司

 

新兴县永祥中药饮片厂有限公司

160101

云浮市康达药业有限公司

 

广西贵港市神农药业有限公司

160701

广西贵港市神农药业有限公司

 

广西同福堂中药饮片有限责任公司

151101

广西同福堂中药饮片有限责任公司

 

广西玉林参宝堂中药饮片有限公司

16031801

广西玉林参宝堂中药饮片有限公司

 

黄芪(炙黄芪)

梅州市宏洲药业有限公司

140401

海南源安隆药品超市连锁有限公司五指山超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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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编辑值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