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我省职工今后可享普惠式疗休养服务
鲁网7月8日讯 好消息!今后,我省全体职工可享受普惠式疗休养服务。企业可在成本费中据实列支专项经费用于职工疗休养,职工疗休养所占用的工作日,不得抵充国务院规定的职工年休假假期。这是记者今天从省总工会了解到的。
据了解,组织一线职工疗休养曾是工会和企业工作的老传统,很多国营企业出资,组织为企业生产作出贡献的职工到疗养院疗休养,以青岛湛山疗养院为例,每年到这里疗养院疗休养的职工有好几千人。但是到了上世纪90年代,因企业改制等原因,一线职工疗休养陷入停滞。
7月5日,省总工会、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旅发委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职工疗休养管理工作的意见》,明确职工疗休养是国家法律赋予劳动者的基本权利,是劳动者休养生息的福利事业,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省总工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刘赞杰表示,职工疗休养工作事关职工群众的切实利益,省总工会对此高度重视,这次联合相关部门出台《意见》,就是想在前期各级工会开展一线职工疗休养基础上,进一步把这项工作纳入制度化规道,让更多职工享受到这项服务,共享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以更好的身心状态投入到全省各项工作“走在前列”的伟大实践中。
我省对“回归”后的职工疗休养进行了规范。《意见》明确,职工疗休养作为普惠服务项目,面向全体职工,优先安排从事苦、脏、累、险、有毒有害工种的职工和技术骨干,尤其是因从事上述工作患职业病和慢性病的职工。职工疗休养所占用的工作日,不得抵充国务院规定的职工年休假假期。
活动内容上以休养为主,疗养为辅。按照促进职工身心健康一体化的理念,以提供疗养、休养、医疗、保健、体检、理疗等休养生息服务为主设置内容,综合开展健康体检、保健理疗、心理健康服务;也可根据不同职工群体的健康状况,视情开展个性化专业疗休养服务。组织实施疗休养,每批(次)原则上不超过7天(含在途时间)。
突出重点,综合拓展。充分利用海滨、矿泉、森林、中医药、自然生态等资源,运用智能、仿生、互联网+等先进科技与理念,融合文化、旅游、餐饮、养生保健、健身休闲等,在一地多点开展包括农家乐、民宿等内容的身心疗养、参观学习、职工交流、乡村体验等活动。
普惠式职工疗休养,经费如何筹措?《意见》明确,各级工会应在年度经费支出预算中,编列一线职工疗休养项目预算,加大对疗休养活动的补贴力度。企业应结合财务承受能力,在成本费用中据实列支有关职工疗休养费用。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应当为同级工会组织开展职工疗休养活动提供必要的物质条件。
同时,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相关要求,以及廉政建设、作风建设、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等规定,严格纪律,严控支出,禁止以疗休养为名搞变相公款旅游或发放钱物。各级工会应加强职工疗休养费用的内部审计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违反有关规定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教育,督促纠正;情节严重的,追究当事人和有关领导的相关责任。
在地点选定上,《意见》明确,组织职工疗休养,应优先选择省内工会系统所属疗休养机构,根据实际情况也可部分选择异地工会系统所属疗休养机构。每批(次)参加疗休养职工只能选择一个疗休养场所。此外,省总工会将协同相关部门制定《省级职工疗休养服务基地(中心)标准》,挂牌命名一批省级职工疗休养服务基地(中心)。各地工会也可协同有关部门建设命名一批职工疗休养服务基地(中心),选择确定一批适合职工疗休养的农家乐、民宿等项目站点。(新锐大众 记者 张春晓 刘一颖 通讯员 马长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