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纪委通报市残联机关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中失职失责问题

2017-07-17 17:49: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打印

  

  鲁网7月17日讯 今日,记者于据枣庄市纪委监察局(以下简称“枣庄市纪委”)的官方网站上了解到,近日枣庄市纪委通报了市残联部分党员干部在机关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中失职失责问题。 

  通报如下: 

  枣庄市残联部分党员干部违反《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在机关第一党支部和第四党支部换届选举中违规操作,并以虚假方式呈报上级党组织;在市委巡察组巡察期间,未如实向巡察组说明换届选举问题,并向巡察组提供虚假的换届选举材料。对此,市纪委给予违反组织纪律和工作纪律的市残联机关党总支组织、纪检委员,办公室主任李玲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机关第一党支部组织委员、办公室副主任张波党内警告处分。 

  依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市纪委对负主要领导责任的市残联党组成员、机关党总支书记、副理事长刘希武党内警告处分;因履行领导责任不力,市纪委对市残联党组书记、理事长王国华,党组成员、机关第一党支部书记、副理事长张光忠予以诫勉谈话。 

  枣庄市残联发生在机关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中的违纪违规行为和向巡察组提供虚假情况问题,反映出该单位部分党员干部存在政治站位不高,政治规矩缺失,落实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不到位等问题。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从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要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干部“一岗双责”,推动管党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要主动配合市委巡察组开展工作,提供真实材料和数据,对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和意见建议,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市纪委将严肃查处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在巡察过程中发生的违纪违规行为,进一步维护巡察工作的严肃性。 

责任编辑:编辑值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