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出台社会组织管理制度改革新政 4类组织直接登记

2017-07-20 09:11:00 来源:济南日报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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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社会组织审批制度改革新政日前出台。记者19日从山东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今后,包括行业协会商会、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等四类社会组织将实行直接登记的新规定。

  四类组织可直接向民政部门申请登记

  根据日前出台的相关意见,我省将规范社会组织统一归口民政部门登记体制。

  “今后行业协会商会、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等四类社会组织将实行直接登记。”省民政厅副厅长李光杰说,它们都是重点培育、优先发展的对象,直接向民政部门依法申请登记。民政部门审查直接登记申请时,广泛听取意见,并根据需要征求有关部门意见或组织专家进行评估。行业协会商会是指会员主体为从事相同性质经济活动的单位、同业人员或同地域的经济组织。科技类社会组织是指在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领域从事学术研究和交流活动的社会组织。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是指开展扶贫、济困等服务的社会组织。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是指为满足城乡社区居民生活需求、在社区内活动的社会组织。

  党政领导干部不能私自发起成立社会组织

  我省严禁社会组织之间建立垂直领导或变相垂直领导关系,严禁社会组织设立地域性分支机构。发起人不得以拟成立社会组织名义开展与发起无关的活动,禁止向非特定对象发布筹备和筹款信息。党政领导干部、离退休党政干部未经批准不得发起成立社会组织。经批准担任发起人但不履行责任的,批准机关将严肃问责。

  到2020年每县都有社会组织服务平台

  根据意见,到2020年,全省所有县(市、区)全部建有社会组织服务平台,为创业社会组织提供有效服务和支撑载体,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省民政厅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7年6月底,我省各级共登记注册社会组织4.76万个,其中社会团体1.75万个,社会服务机构3万个,基金会154个,涵盖科学、教育、文化、卫生、法律、慈善等各个领域,初步形成了门类齐全、层次不同、覆盖广泛的组织体系。

  今后,我省将重点培育优先发展行业协会商会、科技类社会组织和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推动有条件的事业单位转为社会组织,降低社会组织的准入门槛。

责任编辑:刘晓婧